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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锐德(30000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31 10:32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裁、 执行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 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 ...
特锐德(300001) - 总裁轮值制度
2025-12-31 10:32
1、轮值总裁带领团队落地执行董事会制定的年度战略; 2、轮值总裁根据《公司章程》《总裁工作细则》行使总裁相应职权,履行总裁 相应的职责,承担《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3、轮值总裁向董事会负责,报告工作,董事会有解聘轮值总裁的权力。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轮值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靠 团队而不是舵手为企业领航的团队文化和原则,全方面提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全局 思考意识、整体组织配合能力、综合管理能力和工作责任心,增强全体员工的凝聚 力和动力,促进公司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总裁工作细则》的有关规 定,公司积极创新管理模式,建立健全选人育人机制,特制订并实行本总裁轮值管 理制度。 第二条 轮值总裁人选来自于公司核心管理人员。 第三条 轮值总裁的职责 第六条 轮值程序 1、轮值总裁候选人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核心管理人员中筛选; 2、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决定。 第七条 薪酬与工作评价 第四条 轮值期间总裁权限范围内事项的决策安排 1 ...
特锐德(300001) - 关于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5-12-31 10:32
证券代码:300001 证券简称:特锐德 公告编号:2025-086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1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特 锐德")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和制定部分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对部分管理制度进行制定、修订,具体如下: | 序号 | 制度名称 | 类型 | 是否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 --- | --- | --- | | 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 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 3 | 《关联交易 ...
特锐德(30000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2-31 10:32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 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价格 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 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
特锐德(30000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2025-12-31 10:32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 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 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七条 公司 ...
特锐德(300001) - 总裁工作细则
2025-12-31 10:32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进一步完善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提高决策效率,保障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总裁,总裁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 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 责。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裁应当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 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 ...
特锐德(30000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2-31 10:32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 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公司章程》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 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以下交易: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 除外); - 1 -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提供担保(指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放弃权利 ...
特锐德(300001)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2-31 10:32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提高内部审计工作 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工作,是指公司审计部对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 的有效性进行的审查和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评价其有效性,并 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负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下属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以及对公司具 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
特锐德(30000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2-31 10:32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四)提供任职能力的相关证明。前述相关证明为下列文件之一:1、董事会 秘书资格证书;2、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3、具备任职能力的其他证明。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 第一条 为了促进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 ...
特锐德(30000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31 10:32
第二章 人员组成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对 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 1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 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