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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物流(30001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4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 份变动管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 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 ...
新宁物流(30001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4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 司依法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对信息披露事务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主要包括: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 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 理人及其成员,为前述主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 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 ...
新宁物流(30001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4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董 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 会议的筹备、文件的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 事务、投资者关系工作等事宜。董事会秘书是公司董事会聘任的 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 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担任。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 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 1 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 ...
新宁物流(30001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4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上市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 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 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含表决权 恢复的优先股等)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 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公司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者其他机构和个 人代为行使股东会的法定职权。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者其他 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其他职权的 ...
新宁物流(300013)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4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 事项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 披露事项,明确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及有关人员重大事项内部 报告的程序和职责,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河南新宁现代物 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 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 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和人员, 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责任领导、董事会秘书、董事 长进行报告,确保董事会秘书第一时间获悉公司重大信息的制度。 董事会秘书需了解重大事项的情况和进展时,相关部门( ...
新宁物流(300013)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4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五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容应当合 法合规,符合以下要求: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提问回复的管理,建 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 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指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二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 应当注重诚信,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 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 问时,应当谨慎、理性、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发布的 信息和回复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信息披露以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不得通过互动易平台披露未 公开的重大信息。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的信息不得 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 第四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时 ...
新宁物流(300013)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
2025-10-29 11: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 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 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治理制度中与监事会相关的 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相关人员具体办理后续工商登记备案等 手续,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登记备 -1- 案办理完毕之日止,具体修订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予以披露。 证券代码:300013 证券简称:新宁物流 公告编号:2025-057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 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新宁物流(300013)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10-29 11:00
(二)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证券代码:300013 证券简称:新宁物流 公告编号:2025-059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为满足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宁 物流")业务开拓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原银行")申请不超过 2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河南农村商业 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农商联合银行")申请不超过 1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或外币流动资金借款、统 贷统还、贸易融资、项目贷款、并购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开具保函、 开具信用证、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 等相关业务或其他经营事项等。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期限为自 2025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单笔授信期限不超过 1 年。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 层在上述授信额度 ...
新宁物流(300013) -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10-29 11:00
3.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上会事务所已连续 7 年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满足和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规范化治理的需要, 公司拟变更 2025 年审计机构。 证券代码:300013 证券简称:新宁物流 公告编号:2025-058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聘任的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中勤万信") 2. 公司聘任的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事务所") 4.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5. 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 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 4 号)的规定。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六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 ...
新宁物流(300013)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0-29 10:58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300013 证券简称:新宁物流 公告编号:2025-061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4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4 日 9:15 至 15:00 的 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