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er(300015)
Search documents
爱尔眼科(30001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1-10 12:02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 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爱尔眼科医院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 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四条 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关联交易的价格原 则上不能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 第二章 关联交易及关联人 第五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发生 ...
爱尔眼科(30001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1-10 12:02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议事和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爱尔眼 科医院集团股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特制 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 事 第二条 凡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不得担 任董事。 第三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3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1名,由职 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 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 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并依照《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负 有勤勉义务。 第六 ...
爱尔眼科(300015) -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1-10 12:02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战略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作 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战略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爱尔眼 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董事长及一名独立董事。 战略委员会委员均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 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 ...
爱尔眼科(30001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1-10 12:02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 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 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爱尔眼科医 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 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 的,应及时通知公司并提出辞职。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 ...
爱尔眼科(300015)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1-10 12:02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 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 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信 息。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 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 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 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董 事会是公司的信息披露负责机构,董事会办公室作为信息披露的管理部门,由董 事会秘书负责,对需披露的信息进行搜集和整理。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 ...
爱尔眼科(30001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1-10 12:02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 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有关会议,查 阅相关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 ...
爱尔眼科(30001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1-10 12:02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和完善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并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 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 ...
爱尔眼科(300015)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11-10 12:02
第一章 总则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建立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防 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控 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间的资金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子公司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应按照《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勤勉尽职履行自己的职责,维护公司资金和 财产安全。 应当严格限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得要求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 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七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方使用: (一)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
爱尔眼科(30001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1-10 12:02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及《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二)公司未 ...
爱尔眼科(300015)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1-10 12:02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特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行使《公 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 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条 为确保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爱尔眼 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 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均为独立董事,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 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