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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眼科(30001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1-10 12:02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及持股变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以及《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 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 当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 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第二章 ...
爱尔眼科(300015)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11-10 12:02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 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中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无须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由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行 审慎判断,并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相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实行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 ...
爱尔眼科(30001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1-10 12:02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 控公司擅自或 ...
爱尔眼科(300015) - 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1-10 12:02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水平,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 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规则等相关规定、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的编制和披露工作中,相关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 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出现重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大 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影响时的责任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以下情形: (一)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国 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规 ...
爱尔眼科(30001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1-10 12:02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任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 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换届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第五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理由,在 1 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三条 董事辞任、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报告。董事辞任的,自 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 除本制度第八条规定的情形 ...
爱尔眼科(300015)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1-10 12:02
第一条 为了加强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管理和控制,促进公司内部各管理行为的合法、合规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不断提高企业运营的效率和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集团公司本部、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与人员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的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 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公司审计风控中心为内部审计机构。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保持独立性,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 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机构 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 息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过程 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 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 第四条 公司应建立职业化、专家型的内部审计队伍,配备 ...
爱尔眼科(30001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1-10 12:02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责任领导、 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各职能部门、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 公司及公司以权益法核算的投资参股企业。 第二章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各部门负责人、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 (三)公司派驻各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
爱尔眼科(300015) - 内部控制制度
2025-11-10 12:02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制,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 (四)风险评估:指管理层根据风险因素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以确定管理风 险的方法。 第二章 内部控制制度的框架与执行 第四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 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包括:销货与收款、采购与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 理、资金管理、投资与融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等。内部审计机构可以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及生产经营特点,对内部审计涵盖的业 务环节进行调整。 第五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一)内部环境:指公司的组织文化及影响员工风险意识的综合因素,包括员 工对风险的看法、管理层风险管理理念和风险偏好、职业操守和执业的环境、董事 会和审计委员 ...
爱尔眼科(30001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1-10 12:02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 效的薪酬管理制度,特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或"委员会"),作为制订和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评估 业绩指标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董事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独立董事 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当委员 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 集人既不履行职责 ...
爱尔眼科(300015)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1-10 12:02
第一条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为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特 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或"委员会"),主要负责制 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人员选择并提出建议的专门 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爱尔 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在提名委员会委员人数未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提名委员会暂停行 使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权。 第八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提名委员会委 员。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委员会讨论事项所需的材料, 向委员会提交提案。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条 负责拟定董事、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