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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政通:公司章程(2024年4月)
2024-04-11 12:48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4 年 4 月 1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份 4 |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4 |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8 | | | 第一节 股东 8 | |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1 | |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3 | |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6 | |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9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3 | | | 第一节 董事 23 | | | 第二节 董事会 25 | | 第六章 | 总经理(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1 | | 第七章 | 监事会 32 | | | 第一节 监事 32 | | | 第二节 监事会 33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4 | |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4 | | | 第二节 内部审计 37 | | ...
数字政通:公司章程修正案
2024-04-11 12:48
一、章程第六条原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伍亿壹仟零伍拾叁万叁仟肆佰陸拾伍元(510,533, 465 元)。" 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陆亿贰仟壹佰壹拾叁万零壹佰伍拾捌元 (621,130,158 元)。"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 合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公司现行的《公司章程》做出相应修正。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2 日 本《章程修正案》将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生效。 "公司股份总数为伍亿壹仟零伍拾叁万叁仟肆佰陸拾伍,均为人民币普通 股。" 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陆亿贰仟壹佰壹拾叁万零壹佰伍拾捌,均为人民 币普通股。" 特此公告。 二、章程第十九条原为: ...
数字政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4-11 12:48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和规范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 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八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 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 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三章 职责与权限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 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 ...
数字政通: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11 12:48
证券代码:300075 证券简称:数字政通 公告编号:2024-019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上市 公司股东净利润134,384,220.22元,提取法定公积金14,757,110.46元,加上上 年初未分配利润1,271,338,830.32元,并扣除2022年度股东股利25,526,673.25 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65,439,266.83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并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为保持长期积极稳定回报股东的分红策略, 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以及未来业务发展需求的情形下,公司 2023 年度拟以 截止公告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利 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 ...
数字政通: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4-11 12:48
证券代码:300075 证券简称:数字政通 公告编号:2024-026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 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 5 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 发表了同意实施本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2、2023 年 5 月 25 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
数字政通: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11 12:48
证券代码:300075 证券简称:数字政通 公告编号:2024-023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10日,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 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 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 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拟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等业务,聘期一年,审计费用由股东 ...
数字政通: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李峰)
2024-04-11 12:48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李峰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在 2023 年度的工作中,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务,积极出席 了公司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现将我在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公司各位股东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李峰,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1 年毕业于武汉大 学,本科学历,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1 年至 2011 年在华证会计师事务 所、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等任职,历任审计员、项目经理、高级经理、授薪合 伙人,2012 年加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现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21 年 12 月 ...
数字政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4-11 12:48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根据《公司章程》确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独立董事或非独立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独立董事或非独立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
数字政通: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11 12:48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 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 基础上,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 进行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 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 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诱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 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战略发展目标。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其固有的局限性,故仅能对内部控制目标提供合理而非绝对 ...
数字政通: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11 12:47
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 关于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 一、 |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准与授权 2023 2 | | --- | --- | | 二、 | 本次作废的相关情况 4 | | 三、 | 结论意见 4 | 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雍行"或"本所")受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迦南智能")委托,作为迦南 智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 年修订)》(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 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