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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新股份(300107)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8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实际需要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等工作组。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应协助战略委员会工作。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提高业务发展水平与能力,规范投资决 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公司股东会的 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 ...
建新股份(30010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8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 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 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及《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补充规定, 公司召开董事会除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一名职工董事;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公司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在董事中选举产。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股票、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案 ...
建新股份(300107) - 董事和高管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8
第二章 信息申报与披露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所持公 司股份的数据,统一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每季度 检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发现违法违规的,应当及 时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报告。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点或者期间内委托公司通过 交易所网站申报其姓名、职务、身份证号、证券账户、离任职时间等个人信息: (一) 新任董事在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新任高级 1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 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 高 ...
建新股份(30010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8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 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依据公司股东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 ...
建新股份(30010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8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信 息管理,确保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及时性,保护公司、股东、债 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信息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交易所")的相关规则确定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遵守本制度,并接受中国 证监会和交易所的监管。 第五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 ...
建新股份(300107) - 总经理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8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保障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河 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六)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不得自营或者为 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 (七)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第二条 公司的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制度的规 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范围 第一节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第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 益,并负有下述忠实义务: (一)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 (二)不得挪用公司资金、侵占公司的财产; (三)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 储; (四)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本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东 会决议通过,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与 ...
建新股份(30010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8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 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 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 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 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 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 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 ...
建新股份(300107)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8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 层的有效监督,完善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依据公司股东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委员中至少有一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 知识和经验,并且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 ...
建新股份(300107)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8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十月 1 | 第一章 | 总 则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 |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 | | 第三章 | 股 份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5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5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6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_______ ...
建新股份(30010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8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离 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退 休、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四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 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独立董事辞任将导致 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 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