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anxin Chemical(30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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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新股份(30010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8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 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 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 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 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 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 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 ...
建新股份(300107) - 总经理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8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保障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河 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六)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不得自营或者为 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 (七)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第二条 公司的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制度的规 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范围 第一节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第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 益,并负有下述忠实义务: (一)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 (二)不得挪用公司资金、侵占公司的财产; (三)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 储; (四)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本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东 会决议通过,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与 ...
建新股份(300107)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8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 层的有效监督,完善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依据公司股东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委员中至少有一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 知识和经验,并且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 ...
建新股份(30010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8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 告工作,确保公司依法、及时地归集重大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和《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 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 书或董事会办公室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负有内部信息报告义务的第一责任人: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2.公司附属企业负责人、子公司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 3.公司派驻参股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因工作关系了解到公司应披露信息的人员, 在该等信息尚未公开披露之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根据公司实际 ...
建新股份(300107)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8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十月 1 | 第一章 | 总 则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 |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 | | 第三章 | 股 份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5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5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6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_______ ...
建新股份(30010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8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离 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退 休、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四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 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独立董事辞任将导致 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 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
建新股份(300107)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8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 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及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 财务收支与业务活动均接受内部审计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一条 为规范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国家《审计法》、《审 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并参考《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中小企业板块 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 ...
建新股份(30010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8
| 第一章 | 总 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 | | 第三章 | 股东会的召集 | 3 | | 第四章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5 | | 第五章 | 股东会的出席和登记 | 6 | | 第六章 | 股东会的议事与表决 | 9 | | 第七章 | 股东会的会议记录与公告 16 | | | 第八章 | 规则的修改 | 17 | | 第九章 | 附 则 | 177 |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 ...
建新股份(30010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8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及时、互 信的良好沟通关系,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 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 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本制度所称投资者,包括公司在册与潜在的股票、债权及公司发行的其他有 价证券的投资者。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 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 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
建新股份(300107)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0-27 10:46
证券代码:300107 证券简称:建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 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 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 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对 《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前,监事会及监 事仍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权,确保公司正 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