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gda Group(300125)
Search documents
*ST聆达(30012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2 13:58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 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的行为。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前言 第一条 为保证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 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 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聆达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有其 50%以上的股权,或者 持股 50%以下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 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本制度所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 质押。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 ...
*ST聆达(30012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02 13:58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非独立董 事)、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聘任的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绩效考核制度以及激励方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以上委员须为公司独 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 ...
*ST聆达(30012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02 13:58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 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 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完善股 东会运作机制,切实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公 ...
*ST聆达(30012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2 13:58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及程序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 和《企业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 响的。 (二)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 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 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 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 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 ...
*ST聆达(300125) -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2-02 13:58
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关于制定、修订和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 事项需提交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ST 聆达 公告编号:2025-115 二、公司制定、修订和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适应公司治理结构调整,保持公司制度与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及监管 规定有效衔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关于新<公司 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
*ST聆达(30012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02 13:58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权 范围,规范董事会议事和决策行为,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现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 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的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议。董事会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维护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 益。 第四条 本规则是董事会及董事会议事的行为准则,除非有主体限制,其内容适 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其他董事会参加人(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秘书)。 第五条 董事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具备良好的 职 ...
*ST聆达(30012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02 13:58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决定设立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 的专门机构,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三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是董事会的决策支持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根据《公司章 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设召集人 1 名。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
*ST聆达(300125) - 关于防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2025-12-02 13:58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防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管理办法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防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长效 机制,杜绝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聆达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防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 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 赋予的权利和义务,认真履行职责,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 第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 占公司财产。 第六条 董 ...
*ST聆达(30012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2 13:58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公司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 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自愿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 露"是指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 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 心技术人员、股东或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 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 披露 ...
*ST聆达(300125)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2 13:58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明确内部审计责任,提高内部审计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及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财务收支与业 务活动均接受内部审计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 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实 施的、旨在合理保证实现以下控制目标的过程: (三)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四)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五)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