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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凌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1-30 11:55
缔造世界一流焊接专家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154 证券简称:瑞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上 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 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 ...
瑞凌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1月)
2024-01-30 11:55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瑞凌实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 ...
瑞凌股份: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2024-01-30 11:55
缔造世界一流焊接专家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内容以及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拟对 《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公司章程 | 修订前 | | 修订后 | | --- | --- | --- | --- |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 45,441.5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5,052.1201 | | | 万元。 | | 万元。 | | 第十九条 | 公司股份总数为 45,441.52 | 万股, | 公司股份总数为 45,052.1201 万股, | 证券代码:300154 证券简称:瑞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与修订<公 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及原因 ...
瑞凌股份:公司章程(2024年1月)
2024-01-30 11:55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四年一月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 录 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
瑞凌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30 11:55
缔造世界一流焊接专家 证券代码:300154 证券简称:瑞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于2024年1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 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董事齐雪霞、吴毅雄、李桓、黄纲以通讯表决方式 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邱光先 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 分回购股份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
瑞凌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1月)
2024-01-30 11:55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
瑞凌股份: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公告
2024-01-30 11:55
缔造世界一流焊接专家 证券代码:300154 证券简称:瑞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拟对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三年持有期限即将届满且尚未使用的 3,893,999 股股份 予以注销。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概述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 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125 ...
瑞凌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30 11:55
缔造世界一流焊接专家 证券代码:300154 证券简称:瑞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 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 由傅艳菱女士召集和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 购股份的议案》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 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监事 会同意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事项。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
瑞凌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1-30 10:13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缔造世界一流焊接专家 证券代码:300154 证券简称:瑞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30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 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67区隆昌路8号飞扬科 技创新园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
瑞凌股份: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4-01-30 10:09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B 座 11 层 电话:0755-88286488 传真:0755-88286499 邮编:518038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德恒 06G20240017-00001 号 致: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召开。北京德恒(深圳)律 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接受公司委托,指派于筱涵律师、林燕玲律师(以 下简称"德恒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市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