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LAND(300154)
Search documents
瑞凌股份(300154)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11-19 11:12
缔造世界一流焊接专家 证券代码:300154 证券简称:瑞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3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会议时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9日(星期三)下午14:30 特别提示: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邱光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3人,代表股份 300,344,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6.809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 委托代表5人,代表股份299,706,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6.6672%;通过网络投票 出席会议的股东68人,代表股份638,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419%。 1 / 7 缔造世界一流焊接专家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 ...
瑞凌股份(300154) -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5-11-19 11:12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B 座 11 层 电话:0755-88286488 传真:0755-88286499 邮编:518038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德恒 06G20250005-00005 号 致: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召开。北京德恒(深圳)律 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接受公司委托,指派于筱涵律师、郭平安律师(以 下简称"德恒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深圳市瑞凌 ...
瑞凌股份:关于参加2025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Zheng Quan Ri Bao Zhi Sheng· 2025-11-14 12:40
Core Viewpoint - RuiLing Co., Ltd. will participate in the "2025 Annual Online Collective Reception Day for Investors of Listed Companies in Shenzhen" organized by the Shenzhen Securities Regulatory Bureau and other entities, scheduled for November 20, 2025 [1] Group 1 - The event will take place from 14:30 to 17:00 on the specified date [1]
瑞凌股份(300154) - 关于参加2025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2025-11-14 09:06
证券代码:300154 证券简称:瑞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2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5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缔造世界一流焊接专家 1 届时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潘文先生、董事会秘书孔亮先生将在线就公司业 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 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深圳证监局和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指导、深圳上市公 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5 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 (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 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 ...
瑞凌股份的前世今生:2025年三季度营收低于行业平均,净利润高于行业中位数
Xin Lang Zheng Quan· 2025-10-31 10:32
Core Viewpoint - RuiLing Co., Ltd. is a leading enterprise in the domestic inverter welding and cutting equipment sector, focusing on the R&D and production of inverter welding and cutting equipment, with strong technical capabilities and brand influence [1] Group 1: Business Performance - In Q3 2025, RuiLing's revenue was 688 million yuan, ranking 28th out of 51 in the industry, with the industry leader, Juxing Technology, at 11.156 billion yuan [2] - The net profit for the same period was 94.48 million yuan, ranking 19th in the industry, with Juxing Technology leading at 2.211 billion yuan [2] Group 2: Financial Ratios - As of Q3 2025, RuiLing's debt-to-asset ratio was 33.54%, an increase from 29.66% year-on-year, which is below the industry average of 38.24%, indicating strong solvency [3] - The gross profit margin for Q3 2025 was 23.50%, up from 21.76% year-on-year, but still below the industry average of 26.36%, suggesting room for improvement in profitability [3] Group 3: Executive Compensation - The chairman, Qiu Guang, received a salary of 1.5256 million yuan in 2024, an increase of 512,000 yuan from 2023 [4] Group 4: Shareholder Information - As of September 30, 2025, the number of A-share shareholders decreased by 9.61% to 19,000, while the average number of circulating A-shares held per account increased by 10.63% to 16,600 [5]
瑞凌股份(300154)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2:09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 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抵押、质 押或者保证,包括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对外担保的行为由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公司的子公司、分支机构、职能部门 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 司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前款规定主体以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视同公司提供 担保,应当遵守本制度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须经公 ...
瑞凌股份(300154)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2:09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公司应审慎判断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深交所 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应披露信息,并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息披 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范围 第四条 ...
瑞凌股份(300154)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2:09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事务,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避免 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 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 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正在策划或需要报批的 重大事项等。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报送信息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公司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 送的最高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对外报送的监管工作,公司证券事 务部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对外报送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各归口单位或 相关人员应按本制度规定履行对外报送信息的审核管理程序。 第七条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前,不得向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 ...
瑞凌股份(300154) - 可持续发展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2:09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司决策或经营活动 影响的组织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投资者)、债权人、职工、合作伙伴、 客户、供应商、社区组织和相关政府部门等。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六条 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可持续发展职责,不定期评 估公司可持续发展职责的履行情况,自愿披露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 第二章 可持续发展管理理念与原则 第七条 公司积极履行可持续发展职责,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 同时,积极保护债权人和员工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积 可持续发展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社会责任管理,推动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积极履行可持续发展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 号——可持续发 ...
瑞凌股份(300154)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2:09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与规范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公司财产安 全,有效控制风险,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 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公司财 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二章 管理原则 1 第三条 委托理财的管理原则: (一)公司委托理财业务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 值"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先决条件。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应是公司闲置资金,不得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 目建设资金。 (三)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必须充分防范风险,应当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