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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凌股份(300154)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2:09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不包括职工代表董事,下同)行为,维护公司 中小股东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是指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董事时,股东所持每一 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数等于其所 持有的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 集中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进行分配, 分别投向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一种投票制度。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不包括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 用于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2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应当在召开股东会通知 中,表明该次董事选举采 ...
瑞凌股份(300154) -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2:09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负 责人的行为,提高公司财务工作质量,加强公司财务监督,健全公司内部监控机 制,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负责人是公司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高级管理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是依法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的负责人。 第三条 财务负责人定期参加公司总裁会议,对公司所有财务数据信息、财 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公允性、及时性负责;向总裁、董事会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第四条 财务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二章 任职资格和条件 第五条 公司设财务总监1名,是公司财务负责人,由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审核,董事会聘任,聘期与董事会任期相同,可连聘连任。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方 ...
瑞凌股份(30015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2:09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 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会应当按照本制度以及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 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公司其他部门、子公司等负责人承担其 管理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责任,负责其涉及的内幕信息的报告、传递。公司证券事 务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的登记、披露、备案、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 施重大影响的参股 ...
瑞凌股份(300154)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2:09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以 下简称"深圳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说明原因 并公告。 第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 ...
瑞凌股份(300154)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2:09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监管,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发行股份、 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和责任追 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 施及信息披露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 ...
瑞凌股份(300154)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2:09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会的表决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是 指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公司股东非现场行使股东会表决权提供服务的信息技 术系统。 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 公司可以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收集汇总现场投票数据,并委托深圳证 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合并统计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数据。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会网络 投票服务。 公司召开股东会现场会议应当在交易所交易日召开。 第四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 行使表决权。 第二章 网络投票的准备工作 第五条 公司在股东会通知中,应当对网络投票和累积投票的投 ...
瑞凌股份(300154)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7 12:09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十月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 录 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则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 ...
瑞凌股份(300154)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2:09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的高级管理 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名,设董 事长1人。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 ...
瑞凌股份(300154)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或废止部分制度的公告
2025-10-27 12:07
缔造世界一流焊接专家 证券代码:300154 证券简称:瑞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0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或废止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5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 订、制定或废止部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及依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和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 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将"股东大会"的表述调整为"股东会"; (二)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表述。 本次修订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或者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行使,现任监事职务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相应解除,《监事会议 ...
瑞凌股份(300154)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年10月)
2025-10-27 12:07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加大审计监督力度, 明确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及规范审计工作程序,确保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以有 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 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指引")《第 1101 号-内部审计 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内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理层和全 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