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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凌股份(300154) -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7 12:06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 议: 一、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 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缔造世界一流焊接专家 证券代码:300154 证券简称:瑞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6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于2025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于2025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 实际出席董事6名,其中董事齐雪霞、张华、李桓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 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邱光先生召集和主 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 ...
瑞凌股份:10月25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10-27 11:59
每经AI快讯,瑞凌股份(SZ 300154,收盘价:9.12元)10月27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第六届第八次 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等文件。 2024年1至12月份,瑞凌股份的营业收入构成为:工业占比98.42%,其他业务占比1.58%。 截至发稿,瑞凌股份市值为41亿元。 每经头条(nbdtoutiao)——拉1人入伙返1500元,投10万元成亿万富翁?这家公司大肆宣传将房产海外 代币化,有交了钱的人称是"牙签撬动地球" (记者 胡玲) ...
瑞凌股份:第三季度净利润为4702.27万元,下降45.37%
Xin Lang Cai Jing· 2025-10-27 11:40
Core Points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third-quarter revenue of 211 million, a decrease of 22.74% [1] - The net profit for the third quarter was 47.02 million, down 45.37% [1] - For the first three quarters, the total revenue was 688 million, reflecting a decline of 16.52% [1] - The net profit for the first three quarters was 96.80 million, a decrease of 32.33% [1]
瑞凌股份(300154)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7 11:40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0154 证券简称:瑞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9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邱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潘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 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 --- | --- | --- | --- | --- | | | | 期增减 |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210,902,988.44 | -22.74% | 688,027,037. ...
瑞凌股份(30015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27 11:39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 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 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 ——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 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 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 股票买卖禁止行为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 ...
瑞凌股份(30015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1:39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 1/3,且至少包括一名 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可持 续发展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 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任免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
瑞凌股份(30015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1:39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恪尽职守、勤勉尽职、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建设廉洁、务实、高效的 管理团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须按《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完善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规范运作。 第三条 问责制是指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在其所管辖的部门及工作 职责范围内,因其故意或过失,不履行或者不作为,造成影响公司发展,贻误工 作,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四条 问责的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即"被问责人")。 第五条 公司内部问责坚持以下原则: 第二章 问责范围 第六条 本制度所涉及的问责范围: (一)董事不履行或 ...
瑞凌股份(300154) - 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1:39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 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10号——市值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市值管理,是指上市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 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 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 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 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 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充分反映公司价值。 (二)合规性原则。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 上开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 管规则、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 ...
瑞凌股份(300154)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1:39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证券投资行为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有效 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 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二)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三)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 10%,且拟持有 3 年以上的证券 投资; (四)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进行的投资。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证券投资须 报经公司审批,未经审批不得进行任何 ...
瑞凌股份(300154)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1:39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 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 公司股票、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和公 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 应对的处理原则。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的舆情工作组,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 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 1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