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 JCM(300157)

Search documents
新锦动力: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梁彤
2024-05-22 10:41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梁彤为新锦动力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 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 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 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 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 ...
新锦动力: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5-22 10:38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新锦动力 公告编号:2024-031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于公司定位及发展规划的需要,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已于 2023 年 9 月进行了名称变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将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为适应公司现阶段业务经营及未来发展的实际需求,公司决定提前进 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 ...
新锦动力: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22 10:38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新锦动力 公告编号:2024-030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上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4 号楼 5 层会议室 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以邮件或其 他方式发出,经全体与会监事一致同意,豁免 3 天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参 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事 3 人,其中王磊先生、刘海生先生、冯珊珊女士以通 讯方式参加。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磊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提名推荐刘海生先生 ...
新锦动力: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世星
2024-05-22 10:38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李世星作为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新锦动力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 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 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 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 ...
新锦动力: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2024-05-22 06:56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新锦动力 编号:2024-028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收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 20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 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逐项进行核 实。如无特别说明,以下回复中所用简称或名称与《2023 年年度报告》的释义 相同。现将回复公告如下: 问题1.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65,658.01万元,同比上升41.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 为-16,728.15 万元,同比下降 22.71%,连续五年为负值。 请你公司: (1)结合行业环境、公司竞争力、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说明 公司扣非后净利润连续五年为负值的原因,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 ...
新锦动力: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2024-05-22 05:07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立 信 中 联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关于对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我们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收到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锦 动力"或"公司")转来的贵部下发的《关于对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 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 20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我们 对问询函中需要年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的问题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回复如下: 一、问题 1.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 65,658.01 万元,同比上 升 41.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 后净利润)为-16,728.15 万元,同比下降 22.71%,连续五年为负值。 请你公司: (1)结合行业环境、公司竞争力、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说明 公司扣非后净利润连续五年为负值的原因,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公司采取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年报的依据及合理性; (2)说明公司在 ...
新锦动力: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2024-05-21 14:24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对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我们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收到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锦 动力"或"公司")转来的贵部下发的《关于对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 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 20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我们对 问询函中需要年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的问题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回复如下: 一、问题 1.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 65,658.01 万元,同比上升 41.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 利润)为-16,728.15 万元,同比下降 22.71%,连续五年为负值。 请你公司: (1)结合行业环境、公司竞争力、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说明 公司扣非后净利润连续五年为负值的原因,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公司采取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年报的依据及合理性; (2)说明公司在主营业务持续亏损的情况下,各类产品相 ...
新锦动力: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2024-05-07 08:26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新锦动力 公告编号:2024-026 公司在收到《年报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年报问询函》 所涉及的事项逐项进行落实与回复,并请年审会计师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 明确意见。鉴于《年报问询函》中部分内容仍需各方进一步沟通、确认,为保证 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与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延期回复《年报 问询函》,并预计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前回复《年报问询函》列示的相关问题。 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尽快完成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对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 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7 日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新锦动力: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6 08:41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新锦动力 公告编号:2024-025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4 年 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上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4 号楼 5 层会议室 以现场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