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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1-02 11:24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新锦动力 公告编号:2024- 004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下午 14:00 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 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相关规定,现将股东 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 月 30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
新锦动力: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02 11:24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新锦动力 公告编号:2024-002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及相关制度。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上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4 号楼 5 层会议室以 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以邮件或其 他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事 3 人,其中王磊先生、刘 海生先生、冯珊珊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磊先生主持,公司 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 ...
新锦动力: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01-02 11:24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三)完整性是指需上报相关事项材料时,须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内容完整地 上报交易信息和资料,不得有遗漏。同时须按照累计计算原则,将截至该笔交易 结束时,连续十二个月内的同类别下的相关各项交易(提供担保、委托理财除外)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之间的联系,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充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及《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特制定《公 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可能对 本公司或本公司股票或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 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公司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或信息报告联络人, 及时将相关 ...
新锦动力: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4-01-02 11:24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负责人,负 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 责。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 1 名,董事会 秘书 1 名。其中,董事长提名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总经理提名公司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每届任期不超过 聘任其为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会任期。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总经理任职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 ...
新锦动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2024-01-02 11:24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第五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做好工 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第六条 公司应根据需要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通知应于会议召开前 3 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需要尽快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 同意,通知时限可不受本条款限制。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如有 需要,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议题涉及的相关人员可以列席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但非独立董事人员对会议议案没有表决权。 第八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 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 一名代表主持。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 ...
新锦动力: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01-02 10:52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新锦动力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之间的指定联 络人。公司应当设立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取得深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 ...
新锦动力: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1-02 10:52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的组织和行为,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 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维护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二章 董事 第三条 董事由自然人担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三)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 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
新锦动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1-02 10:52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 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机构,主 要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制定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公司章程》规定的并经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 ...
新锦动力:关于控股股东续签《表决权委托协议书》的公告
2024-01-02 10:52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新锦动力 公告编号:2024-005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续签《表决权委托协议书》的公告 公司股东北京硕晟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李丽萍、王潇瑟保 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 息一致。 特别提示: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北京硕晟科技信息咨 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晟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李丽萍、王潇瑟于近日续 签了《表决权委托协议书》。本次《表决权委托协议书》的签署,不会导致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协议签署的背景 甲方(委托方):王潇瑟 乙方(受托方):北京硕晟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1、在表决权委托期限内,就委托方所持标的股份(包括标的股份因上市公 司配股、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拆股等而增加的股份,在本协议有效期间, 若委托方因法院强制执行等原因被动减持其所持有的标的股份,导致委托方持股 数量发生变化的,标的股份的数量相应自动调整),委托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 地委托受托方作为唯一、排他的受托 ...
新锦动力: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4-01-02 10:52
第二条 公司按照《上市规则》《规范运作》《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指引》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 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上市规则》《规范运 作》《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指引》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 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 管。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行为,保证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指引》")等有关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