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man(300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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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曼光电: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3 09:48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4-068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 时)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及补充通知分别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10 月 21 日以邮件、书面形式送达 全体董事候选人。经全体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李漫铁先生主持,应到董事七名, 实到董事七名,其中董事李琛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选举李漫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雷曼光电: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0-22 10:27
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 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雷曼光电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之规定,广东宝城律师 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曼 光电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的202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性进 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 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起予以公告,并 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 ...
雷曼光电: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0-22 1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 开,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李漫铁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45 人,代表股份共计 104,643,4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07,301,919 股(不包括截止至股权登记日存放在回购 专用账户的已回购股份数,下同)的比例为 25.6919%。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5 人,代表股份共计 101,671,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 ...
雷曼光电: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冉)
2024-09-23 10:27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李冉,作为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深圳 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 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 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
雷曼光电: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国强)
2024-09-23 10:27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国强为深圳雷曼 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 已书面同意作为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 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 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 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 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 ...
雷曼光电: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024-09-23 10:27
一、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分配情况表 | 序 | | | 获授限制 | 获授限制性股 | 获授限制性 | | --- | --- | --- | --- | --- | --- | | 号 | 姓名 | 职务 | 性股票数 | 票数量占权益 | 股票占当前 | | | | | 量(万股) | 总量的比例 | 总股本比例 | | 1 | 左剑铭 | 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 0.5 | 0.03% | 0.001% | | | 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 | 180.16 | 11.26% | 0.429% | | | (99 | 人) | | | | | | 合计(100 | 人) | 180.66 | 11.29% | 0.43%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 --- | --- | --- | --- | --- | --- | | 1 | 赵绪萍 | 管理人员 | 51 | 徐志权 | 技术人员 | | 2 | 邓薇 | 管理人员 | 52 | 吴校彪 | 业务人员 | | 3 | 唐慧敏 | 管理人员 | 53 | 苗冬亮 | 管理人员 | | 4 ...
雷曼光电: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冉)
2024-09-23 10:27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冉为深圳雷曼光 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 书面同意作为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 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 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 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 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 料(如有)。 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
雷曼光电: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国强)
2024-09-23 10:25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李国强,作为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深 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 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 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 ...
雷曼光电: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向艳祥)
2024-09-23 10:25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向艳祥为深圳雷曼 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 已书面同意作为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 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 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 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 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 ...
雷曼光电: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4-09-23 10:25
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雷曼光电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曼光电"或"公司")的委托,就雷曼光电第三期 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 票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就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特声明如下事项: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前述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 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 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