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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新材: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
2024-03-05 11: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风险提示: 证券代码:300163 证券简称:先锋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4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 股东卢先锋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 量比例已达到99.29%,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股东股份冻结进展情况 2024年1月26日,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 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先锋先生所持公司4500万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冻结 的股票系此前已质押给质权人傅善波的全部股票,当时卢先锋先生尚未收到与该 冻结相关的司法文书。 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其中涉及的卢先锋所持公司11,381,234股票 (已被质押)被冻结事项目前尚未收到相关司法文书。 ...
先锋新材: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2024-02-21 10:01
证券代码:300163 证券简称:先锋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3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股东卢先锋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 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10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通过对上述司法冻结的冻结序号进行核对确认,上述司法冻结的股票为卢先 锋先生此前已质押给质权人林宜生、质权人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九州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据卢先锋先生所述,以上冻结是由于其向傅善波个人借 款1.1亿元人民币,到期尚未归还,因此傅善波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申 请了财产保全,卢先锋先生尚未收到相关司法文书。后续如有相关司法文书,公 司将督促卢先锋先生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2024年2月20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 一、股东股份冻结基本情况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先锋新材: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2024-01-26 11:26
证券代码:300163 证券简称:先锋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1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股东卢先锋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 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股东股份冻结基本情况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先锋先生所持 部分股份已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 |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第一大股 | 本次冻结 股份数量 | 占其所 持股份 | 占公司 总股本 | 是否为 | 冻结 起始 | 冻结 到期 | | 原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东 | | | | | 限售股 | | | 冻结 | | | 名称 | | ...
先锋新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修订稿)
2023-12-27 10:37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3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先锋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宁波先锋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 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授权和本制度履行职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 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 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共三 ...
先锋新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修订稿)
2023-12-27 10:37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3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先锋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 章程、董事会授权和本制度履行职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提名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 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提名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 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应当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共三名,其中 独立董事委员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
先锋新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修订稿)
2023-12-27 10:37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强化对非独立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 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六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 关系;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
先锋新材: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7 10:35
证券代码:300163 证券简称:先锋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4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2023 年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5 人, 实际参加董事 5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 3 人,系董事卢先锋、独立 董事杨光、独立董事周世兴),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 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熊军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 ...
先锋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修订稿)
2023-12-27 10:35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3年修订)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 章程、董事会授权和本制度履行职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 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 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 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公司内审部为审计委员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审计委员会 ...
先锋新材: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3年修订稿)
2023-12-27 10:35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三)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3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 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 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 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 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 ...
先锋新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修订稿)
2023-12-27 10:35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3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宁波先锋新材料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宁波先锋新材料有限公 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和重大投资决策的专门机构,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 章程、董事会授权和本制度履行职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战略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 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战略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 配合。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应当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共三名,其中董事 长为战略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