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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先锋(300163) - 公司章程(2025年5月)
2025-05-09 11:18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五月 第 1 页 共 49 页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份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7 | | 第一节 | 股东 7 | | 第二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1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5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8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0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4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6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7 | | 第八章 | 通知和公告 42 | | 第九章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3 | | 第一节 |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3 | | 第二节 | 解散和清算 44 | | 第十章 | 修改章程 46 | | 第十一章 | 附则 47 | 章 ...
ST先锋(300163)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09 11:18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5 月修订) 目录 | 第一章 | 总则 | 2 | | --- | --- | --- | | 第二章 |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 2 | | 第三章 | 应当披露的信息及披露标准 | 4 | | 第四章 | 信息披露的传递、审批程序及披露流程 | 14 | | 第五章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及其负责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 . | 17 | | 第六章 | 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和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 | | | 员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 | | 17 | | 第七章 | 公司其他部门、子公司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 | 19 | | 第八章 | 未公开信息的保密措施、保密责任 | 19 | | 第九章 | 档案管理 | 20 | | 第十章 | 违反本制度的责任与处罚 | 21 | | 第十一章 | 附则 | 21 | 第 1 页 共 22 页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息、重大事件或者重大事项), 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 ...
ST先锋(300163)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5月)
2025-05-09 11:18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七)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 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 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 业会计准则-关联方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 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关联人如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应对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四)与关联人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 当回避;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 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独立财务顾问; ( ...
ST先锋(30016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5月)
2025-05-09 11:18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年5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并制订本制度。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负责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由全体委员的1/2 以上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前款所称会计专业人士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 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 章程、董事会授权和本制度履行职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 ...
ST先锋(300163)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5月)
2025-05-09 11:18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二)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经2010年1月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修订,经2023年4月21日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修订,经2025年5月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特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 1 页 共 5 页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主要职责及任职资格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 ...
ST先锋(300163) - 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09 11:18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十)财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运作水平,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和风险防范能力,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保证会计 信息质量,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结合本公司特点和内部管理要求,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和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资金筹集管理、投资管理、收入和 分配管理,以及成本和费用管理等。 第四条 公司财务管理的任务是:有效利用公司资源,依法合理筹划资金, 有效营运资产,强化财务预算,加强成本控制,防范财务风险,维护公司资产安 全、完整,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客观、完整地披露财务信息,满足各方面信息 使用者的信息需求。 第二章 公司内部财务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权分离的管理体制,主管财务会计 工作负责人具有公司财务决策的执行权、公 ...
ST先锋(30016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09 11:18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十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制度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明确办事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劵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进行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 融券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 ...
ST先锋(300163) - 关于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部分非标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2025-04-28 20:11
关于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部分非标意见 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众环专字(2025)0100657 号 刘钧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潇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编制专项说明,并其保证 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 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先锋新材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 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审核工作 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 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先锋新材编制的《关于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 计报告部分非标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 ...
ST先锋(300163)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8 20:11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众环审字(2025)0101504 号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宁 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新材")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 一、先锋新材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刘钧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先锋新材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 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 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 ...
ST先锋(300163) - 关于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5-04-28 20:11
关于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的专项核查报告 众环专字(2025)0100656 号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新材")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 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简称"2024 年度财务 报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表")进行了专项核查。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编制和披露营业收入扣除表,提供真实、合法、完 整的核查证据,是先锋新材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 入扣除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核查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核查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表是 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