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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迪威迅(300167) - 2023 Q4 - 年度业绩预告(更正)
2024-04-22 14:44
Financial Performance Forecast - The company expects a net loss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for 2023 to be between RMB 190 million and RMB 250 million, compared to a loss of RMB 283.23 million in the previous year[5]. - The revised forecast for operating revenue is projected to be between RMB 390 million and RMB 490 million, compared to RMB 458.50 million in the previous year[5]. - The previous forecast indicated a net loss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between RMB 165 million and RMB 215 million[4]. Net Assets and Impairment - The net asset at the end of 2023 is expected to be negative, estimated between RMB -25 million and RMB -35 million[2]. - The increase in net asset reduction is primarily due to an increase in impairment losses on receivables, fixed assets, and goodwill, totaling approximately RMB 35 million[7]. - The company will face delisting risk warnings if the audited net assets at the end of 2023 remain negative, as per the Shenzhen Stock Exchange regulations[9]. Communication and Apologies - The company has communicated with its auditing firm regarding the performance forecast revision, and there are no significant disagreements[6]. - The company has expressed sincere apologies to investors for the impact of the performance forecast revision[10]. - The financial data provided in the performance forecast is preliminary and subject to final audit results[10]. Future Improvements - The company aims to improve the accuracy and timeliness of financial data measurement and enhance the quality of information disclosure in the future[10].
ST迪威迅: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2024-04-22 14:44
证券代码:300167 证券简称:ST迪威迅 公告编号:2024-008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规则第 10.3.2 条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将出现本规则第 10.3.1 条第 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应当在相应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 内,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 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1、若公司 2023 年年度经审计后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根据《上市规则 规定,公司股票将在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具体 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3 年年度报告为准。如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公司将在披露 2023 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公 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于公告后停牌一天,自复 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 2 ...
关于ST迪威迅的关注函
2024-04-21 15:34
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4〕第 85 号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的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31 日,你公司披露的《2023 年度业绩预告》 显示,公司预计 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1,500 万元至-16,500 万元,预计计提应收款项和其他资 产减值损失约 5,500 万元。2023 年三季度末,你公司净资产 为 6,601.78 万元。我部对你公司业绩预告重点事项审计进 展表示关注,请你公司核实以下事项并作出进一步说明: 1.关于净资产。请你公司: (1)结合报告期内经营性亏损、资产减值计提等事项, 说明公司披露业绩预告时对 2023 年末净资产的预计情况、 是否存在预计为负情形,是否存在刻意隐瞒净资产可能为负 未按规定充分提示相关风险,信息披露内容存在重大遗漏的 情形。 1 (2)说明截至目前对期末净资产的核算情况,是否与业 绩预告披露时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目前是否存在预计公司 2023 年末净资产为负,从而导致公司可能触及《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第 10.3.1 条规定的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如是,请你 ...
ST迪威迅: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的公告
2024-04-01 08:38
证券代码:300167 证券简称:ST 迪威迅 公告编号:2024-006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持股 5%以 上股东上海飒哟港企业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飒哟港")的 通知,飒哟港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发生变更且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公 司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飒哟港本次工商变更的具体情况 飒哟港于近期完成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由王英变更为钟琪。 上述变更未涉及出资额的变化。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飒哟港不属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飒哟港执行事务合伙人 变更事项未涉及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发生变化,未涉及上市公司现有股东结 构的变化,对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活动亦不构成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 日 ...
ST迪威迅:关于公司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2024-02-23 09:33
证券代码:300167 证券简称:ST 迪威迅 公告编号:2024-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搬迁 至新址办公,由于最终办公地点尚处于装修尾声,公司目前暂于新址的同栋不同 楼层办公,装修完成后将于约 2024 年 4 月搬入最终办公地点。现将相关地址信 息公告如下: 搬迁前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高发社区侨香路 4080 号侨城坊 T1 栋 20 层 搬迁后最终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与北环大道 10 号首排 琼宇路澳特创新中心 D 栋 22 层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搬迁后暂时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与北环大道 10 号首排 琼宇路澳特创新中心 D 栋 907 搬迁前邮政编码:518053 搬迁后邮政编码:518057 除上述变更内容外,公司联系电话、传真、公司网址和电子邮箱均保持不变, 详情如下: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3 日 1、联系电话:0755-267 ...
ST迪威迅: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再审裁定的公告
2024-02-05 08:44
证券代码:300167 证券简称:ST 迪威迅 公告编号:2023-004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再审裁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建工)因与迪威迅、深圳 市迪威智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威智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一 审法院判决:驳回黑龙江建工集团的全部诉讼请求。黑龙江建工不服广东省惠州 市惠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因此向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2022)粤 13 民终 793 号,判决 如下:1、撤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2021)粤 1302 民初 10116 号民 事判决。 2、深圳市迪威智成发展有限公司向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 付工程款 43739864 元及利息(利息以 43739864 元为本金,从 2017 年 2 月 23 日起至 2019 年 8 月 19 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从 2019 年 8 月 20 日起按 ...
ST迪威迅: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
2024-02-01 10:48
证券代码:300167 证券简称:ST 迪威迅 公告编号:2024-003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送达的《关于对深圳市迪威 迅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书》(〔2023〕281 号)(以下简称《决 定书281号》),并于2024年1月5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收到 深圳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及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要 求公司对《决定书281号》中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 层对此高度重视,本着严格自律、认真整改、规范运作的态度,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针对《决定书281号》提出的问题进行逐项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形成整 改报告。 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1)公司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了《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等方面的知识培 训,并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 ...
关于对ST迪威迅的监管函
2024-01-05 09:52
关于对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季红、 季刚的监管函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我部提醒你们: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保证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4 年 1 月 5 日 2 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 7 号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3〕281 号、〔2023〕282 号),经查,你公司在以前年 度未充分评估部分应收款项存在的减值迹象,导致部分应收 款项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不审慎。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第 5.1.1 条的规定。季红作 为公司董事长,季刚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未能恪尽职守、履 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本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 第 4.2.2 条、第 5.1.2 条的规定。请你公司 ...
ST迪威迅:关于收到深圳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及警示函的公告
2024-01-05 09:42
证券代码:300167 证券简称:ST 迪威迅 公告编号:2024-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监局发 出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2023〕281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281 号》)、《深圳证监局关于对季红、 季刚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282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季红为公司董事长、季刚为公司副董事长兼财务负责人,现将详情公告如下: 一、相关监管措施的主要内容 (一)《决定书 281 号》的主要内容 经查,你公司在以前年度未充分评估部分应收款项存在的减值迹象,导致部 分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不审慎,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182 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四十六条、第五十八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 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应按照以下要求采取有效措施 ...
ST迪威迅: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28 11:54
证券代码:300167 证券简称:ST 迪威迅 公告编号:2023-134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不存在补充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季红女士主持。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星期四)下午 3 点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 任意时间。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8 人,代表股份 36,448,15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