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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士科技: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
2024-12-20 08:52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突发事 件的应急管理,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最大程度降低突发事件给公司造 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经营秩序和企业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或 者可能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公司声誉、股票价格产生严重影响的、需要 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突然发生的、严重影响或 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稳定的紧急事件处置。 第二章 突发事件分类 第五条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公司需应对的突发事件主要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第三条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则。 (一)治理类 1、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2、持有公司 ...
佳士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肖世练)
2024-12-20 08:52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肖世练 作为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 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 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 提名为公司第 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 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 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公司第 五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 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 ...
佳士科技: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10-29 08:06
证券代码:300193 证券简称:佳士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9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493,598,667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股份数量为 17,348,862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 等权利,故本次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为现有总股本 493,598,667 股扣除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股份 17,348,862 股后的股本 476,249,805 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股份数量)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本次派息总额÷公司总股本×10 股 =95,249,961.00 元÷493,598,667 股×10 股= 1.929704 元,即每股现金红利为 0.1929704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收盘价﹣每 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收盘价- 0.1929704 元。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佳士科技: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4-10-25 09:09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 金往来,建立起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间的 资金管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 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所界定的关联方。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 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他 ...
佳士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2024-10-25 09:09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 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劵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劵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 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 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 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 ...
佳士科技:公司治理相关制度修订对照表
2024-10-25 09:09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相关制度修订对照表 2024 年 10 月 24 日,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 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 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 | --- | --- | | 第四十四条 股东大会就选举两名及 | 第四十四条 股东大会就选举非职工 | | 以上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进行表决时,实 | 代表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进行表决时,根 | | 行累积投票制。 | 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 | | 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 | 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 | 者非职工代表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 | 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非职工 | | 董事或者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 | 代表董事或者非职工代表监事时,每一股份 | | 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 拥有与应选非职工代表董事或者非 ...
佳士科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4-10-25 09:06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股 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服务。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 是指深交所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上市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提供服 务的信息技术系统。 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 公司可以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收集汇总现场投票数据,并委托深圳 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合并统计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数据。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服务。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应当在深交所交易日召开。 公司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之间应当至少间隔二个 ...
佳士科技: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4-10-25 09:06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公司的 管理控制,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切实维护 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包 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一)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投资且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为 100%的公司。 (二)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股比例 50%以上,或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董 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三)持有其股权在 50%以下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 ...
佳士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5 09:06
证券代码:300193 证券简称:佳士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6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星期四)15:00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 董事长潘磊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全部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 ...
佳士科技:舆情管理制度
2024-10-25 09:06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舆情 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 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已经或可能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 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衍生品交易价格异常波动 的负面舆情。 第四条 公司应对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 职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