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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士科技: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3-22 09:02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 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 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现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 进行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 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 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 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 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 ...
佳士科技:公司章程
2024-03-22 09:02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三月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六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和其他 ...
佳士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3-22 09:02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保证财务信 息质量,维护股东利益,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以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三)具有规范和完善的业务质量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及健全的内部基础 管理制度; (四)最近三年未受到与证券期货业务相关的行政处罚; (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具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遵照 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前,公司不得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开展财务报表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 ...
佳士科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4-03-22 09:02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4]0011000656 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 表 1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说明 1-2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说 明 大华核字[2024]0011000656 号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深圳市 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士科技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 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股 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 ...
佳士科技:公司治理相关制度修订对照表
2024-03-22 09:02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相关制度修订对照表 2024 年 3 月 21 日,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 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 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 则>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修订前《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 修订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 | --- | --- | |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需要,增强公 |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需要,增强公 | | 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 | 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 | | 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 | 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 | | 资决策的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 资决策的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 |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 理准则》《深 ...
佳士科技: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曾斌)
2024-03-22 09:01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曾斌,作为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规 章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曾斌,博士研究生。曾任职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博士后、研究员、 公司治理中心副主任、法律事务部高级经理,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2023年4月已离职);现任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湖南宇 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 2月22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 ...
佳士科技: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3-22 09:01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24]0011008800 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 | 目录 | 页次 | | --- | --- | --- | | 一、 | 审计报告 | 1-6 | | 二、 | 已审财务报表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1-2 | | | 合并利润表 | 3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4 | |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5-6 | |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7-8 | | | 母公司利润表 | 9 | |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10 | | |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11-12 | | | 财务报表附注 | 1-88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100039] 电话:86(10)58350011 传真:8 ...
佳士科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4-03-22 09:01
2024 年 3 月 21 日,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 体修订内容如下: | 修订前《公司章程》 | 修订后《公司章程》 | | --- | --- | |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 |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 | | 内容: | 内容: | | 。。。。。。 | 。。。。。。 | |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 |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 | | 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 | 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有关提 | | 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 | 案涉及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发表意见的,公 | | 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 | 司最迟应当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相关 | | 的意见及理由。 | 意见。 | | 。。。。。。 | 。。。。。。 |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都应当为交易 | | 不多于 7 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 | 日。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 | | ...
佳士科技: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3-22 09:01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本着对全体股 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积极高效地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 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现将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度总体经营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在董事会的带领下,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共同努力,坚持创 新驱动,夯实主业,持续拓展市场,实现了公司的稳健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 现营业总收入 1,146,179,186.03 元,较上年下降 6.9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203,469,538.72 元,较上年增长 15.38%。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 为 2,872,322,343.82 元,较上年增长 4.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2,274,464, ...
佳士科技: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3-22 09: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大华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历年的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审计人员具有上市公司年审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 职业证书,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其投保的职业责任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 的民事赔偿责任,基于上述原因,经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所为 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公司 2024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华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证券代码:300193 证券简称:佳士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