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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士科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Zheng Quan Ri Bao· 2025-08-15 12:47
证券日报网讯 8月15日晚间,佳士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及其摘 要》《关于修订及其附件的议案》。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
佳士科技:上半年净利润1.06亿元 同比下降20.02%
Zheng Quan Shi Bao Wang· 2025-08-15 09:29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国内外经济环境不确定性增加及市场竞争加剧,销售承压, 导致销售收入同比下降;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为资金收益及汇兑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 人民财讯8月15日电,佳士科技(300193)8月15日晚间披露2025年半年报,公司上半年实现营收6.05亿 元,同比下降6.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6亿元,同比下降20.02%。 ...
佳士科技(30019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15 09:17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 保证股东会程序及决议的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以及股东会的提案、会议记录 和决议等,均应当遵守本规则。 第三条 本规则对与会股东、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和列席股东 会的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 权。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 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即董事人数不足 6 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
佳士科技(300193) -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08-15 09:17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 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 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其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 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为其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债权,其他在 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其使用资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 金往来,建立起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间的 资金管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
佳士科技(300193)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08-15 09:17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 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信息"是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应当披露的, 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可能或者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本办法所称"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本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在符合条 件媒体上公告信息。 1 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 第五条 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公司可以 ...
佳士科技(300193)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15 09:17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 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以下情形不 适用本制度: (一)作为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证券投资行为; (二)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三)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证券投资 行为,有效防范和控制证券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四)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 10%,且拟持有三年以上的证券 投资; (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进行的投资。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公司(指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的证券投资行为。公司下属公司进行证券投资须上报公司,根据本制度履行相应 的审批程序,未经审批不得进行证券投资。 第二章 证券投资的原则 第四条 ...
佳士科技(300193)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15 09:17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 职权,并获取相应的报酬。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任职条件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具备从事经济、金融、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经 验的人士担任。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一定的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 方面的专业知识,具备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 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拟聘任的董事会秘书除应符合本节规定的任职要 求外,提 ...
佳士科技(300193)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2025-08-15 09:17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 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审计及披露工作中的审查、监督作用,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章 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积极介入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审计及披露工作,并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主 管部门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各类培训。 审计委员会委员行使职权时,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 或隐瞒,不得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审计委员会委员开展工作的沟通协调,公司各 相关部门应积极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报编制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 条件。 (六)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 对于审计委员会在年报工作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
佳士科技(300193) - 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15 09:17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对外投资的 管理,建立规范、有效、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机制,提高对外投资收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或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可以用作 出资的资产对外进行各种形式投资的活动。 第三条 公司所有投资行为应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符合公司整体利 益,有利于公司主业发展及新的利润增长点的形成,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及较好的 投资回报。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组织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投资相关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对外投资项目的分析和研 究,向公司总裁或董事会提交公司对外投资的可行性报告和对外投资建议 ...
佳士科技(300193)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08-15 09:17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的报送及使用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本公司及下设的各部门、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尚未以合法方式公开的、所有对公司证券市场价 格可能产生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统计数据、 需要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四条 董事会是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是公司对外报送 信息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的管理工作。证券部负责 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对外报送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