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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士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4-12-20 08:52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监管,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 的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 露要求,保证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 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五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 的,公 ...
佳士科技: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12-20 08:52
证券代码:300193 证券简称:佳士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3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 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进 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 1 名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监事 会同意提名齐湘波女士和吴桃银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 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中,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 ...
佳士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曾斌)
2024-12-20 08:52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现就提名 曾斌先生 为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 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六 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 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 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五 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 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 ...
佳士科技: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
2024-12-20 08:52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突发事 件的应急管理,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最大程度降低突发事件给公司造 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经营秩序和企业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或 者可能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公司声誉、股票价格产生严重影响的、需要 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突然发生的、严重影响或 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稳定的紧急事件处置。 第二章 突发事件分类 第五条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公司需应对的突发事件主要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第三条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则。 (一)治理类 1、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2、持有公司 ...
佳士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肖世练)
2024-12-20 08:52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肖世练 作为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 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 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 提名为公司第 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 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 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公司第 五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 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 ...
佳士科技: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10-29 08:06
证券代码:300193 证券简称:佳士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9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493,598,667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股份数量为 17,348,862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 等权利,故本次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为现有总股本 493,598,667 股扣除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股份 17,348,862 股后的股本 476,249,805 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股份数量)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本次派息总额÷公司总股本×10 股 =95,249,961.00 元÷493,598,667 股×10 股= 1.929704 元,即每股现金红利为 0.1929704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收盘价﹣每 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收盘价- 0.1929704 元。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佳士科技: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4-10-25 09:09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 金往来,建立起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间的 资金管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 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所界定的关联方。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 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他 ...
佳士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2024-10-25 09:09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 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劵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劵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 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 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 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 ...
佳士科技:公司治理相关制度修订对照表
2024-10-25 09:09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相关制度修订对照表 2024 年 10 月 24 日,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 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 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 | --- | --- | | 第四十四条 股东大会就选举两名及 | 第四十四条 股东大会就选举非职工 | | 以上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进行表决时,实 | 代表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进行表决时,根 | | 行累积投票制。 | 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 | | 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 | 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 | 者非职工代表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 | 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非职工 | | 董事或者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 | 代表董事或者非职工代表监事时,每一股份 | | 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 拥有与应选非职工代表董事或者非 ...
佳士科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4-10-25 09:06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股 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服务。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 是指深交所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上市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提供服 务的信息技术系统。 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 公司可以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收集汇总现场投票数据,并委托深圳 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合并统计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数据。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服务。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应当在深交所交易日召开。 公司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之间应当至少间隔二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