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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士科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3-22 09:04
证券代码:300193 证券简称:佳士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 民币 160,0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主要内容如下: 一、 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充 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理 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2、投资额度: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控制风险,严格评估,选择低风险、流 动性较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产品,投资品种为低风险型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
佳士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3-22 09:04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证券部负责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 会议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公司审计部为审计委员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审计委员 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 董事占多数,委员中应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 1/2 以上独立董事或 1/3 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 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 本细则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 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
佳士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3-22 09:04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 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担任正副董事长、董事职务的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四条 公司证券部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 准备和会议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公司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应为委员会决策提 供必要的支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1/2 以上独立董事或 1/3 以上董事提名,并由 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
佳士科技: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2024-03-22 09:04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 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审计及披露工作中的审查、监督作用,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章 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审计委员会委员开展工作的沟通协调,公司各 相关部门应积极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报编制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 条件。 第六条 对于审计委员会在年报工作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公司有关部门应 给予充分重视,及时落实和整改。审计部作为审计委员会工作支撑机构应跟踪落 实和整改的情况,并向审计委员会做专项汇报,落实和整改情况应书面报证券部 备案。 1 (一)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二)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 (三)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的实施;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 (五)提议聘请或改聘外部审计机构;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积极介入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审计及披露工作,并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 ...
佳士科技: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3-22 09:04
董 事 会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 的报告》,对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蔡敬侠女士、邱大梁先生和曾斌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 署的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以外 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 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 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4 年 3 月 22 日 ...
佳士科技: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3-22 09:04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评估及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审计委员会年报 工作制度》的要求,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 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为 270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471 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141 人。2022 年度业务 总收入为 332,731.85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307,355.1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38,862.04 万元。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488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为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 ...
佳士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3-22 09:02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星期四)17:00 在深圳市坪山区佳士工业园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3 月 7 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潘磊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 出席董事 7 名(其中董事罗卫红先生、独立董事蔡敬侠女士和曾斌先生以通讯方 式出席会议),全部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3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证券代码:300193 证券简称:佳士科技 公告编号:20 ...
佳士科技: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3-22 09:02
证券代码:300193 证券简称:佳士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 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03,830,471.71元,按10%计提法定公积金20,383,047.1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500,989,881.80元,减去2022年度分配利润46,992,374.20元,截至2023年12月31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637,444,932.14元。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 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3,469,538.7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 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5 ...
佳士科技: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4-03-22 09:02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加强公司的内部监督与风险控制,保证公司业务运行、 财务管理和生产流程等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准则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审计法》《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 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 ...
佳士科技: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邱大梁)
2024-03-22 09:02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邱大梁,作为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 规章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邱大梁,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历任中国人民 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证券管理处股票发行审核科员,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公 司改制审核及上市公司监管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深圳稽查局)稽 查处副处长、信息调研处处长,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北川丘处鸡生态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深圳长城开发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现任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