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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宇药业: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11 10:11
证券代码:300199 证券简称:翰宇药业 公告编号:2023-105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翰宇药业")2023年12月 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召开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 决权。 5、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7日(周三) ...
翰宇药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3-12-11 10:11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机制,建 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质量,明确独立董事 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编制、披露工作中的作用,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度审计、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 和义务,勤勉尽责,关注公司年度经营数据和重大事项等情况,确保公司年报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第二章 沟通制度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应及时向独立董事进行全面汇报,汇报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公司本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执行情况 ...
翰宇药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12-11 10:11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 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或"委员会")。 第二条 为确保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 员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研究、拟定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推荐适任人 选,对董事和高管人员的人选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其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五条 公司证券管理部协助董事会秘书处理提名委员的日常事务, ...
翰宇药业: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11 10:11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 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并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含 3 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 1 人。公 司董事会暂不设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管理部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管理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证券管理部协助董事 会秘书履行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资料管理、会议组织筹备、董监高人员培 训等职责。证券管理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 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 司信息披露事务负有的责任。 第五条 公司设董 ...
翰宇药业: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3-12-11 10:11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半数 以上并担任召集人,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规 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 ...
翰宇药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12-11 10:11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公司董事 及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 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 责,其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条 公司证券管理部协助董事会秘书处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包括 日常工作联络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组织筹备等。 第五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管人员是 ...
翰宇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2023-12-11 10:11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制,加强 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监督作用,保证年报信息披露 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职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年报信息披露 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职责及程序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一)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二)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 ( ...
翰宇药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12-11 10:11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以下简称"委员")为5人,全部由董事组成。 第六条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1/3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或"委员会"), 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 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其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条 公司证券管理部协助董事会秘书处理战 ...
翰宇药业: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1 10:11
证券代码:300199 证券简称:翰宇药业 公告编号:2023-103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翰宇药业")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并电话通知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的通知。 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下午 15:30 在公司龙华总部 2006 董事会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其中董事曾少强 先生、唐洋明先生,独立董事钟廉先生、胡文言先生、康志红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曾少贵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
翰宇药业:关于获得司美格鲁肽注射液临床试验通知书的公告
2023-12-05 11:07
证券代码:300199 证券简称:翰宇药业 公告编号:2023-102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司美格鲁肽注射液获得临床试验,适应症为治疗II型糖尿病,不涉及肥 胖适应症。本品尚需进行临床试验及申报注册,后续能否成功上市尚存在不确定性。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司美格鲁肽注射液获得临床试验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目前,受原研专利保护,司美格鲁肽只有原研诺和诺德公司上市,国内有丽 珠集团、华东医药、华润双鹤等多家公司布局本品,未来上市后将受到市场、环境 变化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2023年12月4日,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翰宇药业") 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药监局")签发的关于司美格鲁肽注射液的 《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受理号:CXHL2300983、CXHL2300984),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件基本信息 药品名称:司美格鲁肽注射液 受理号:CXHL2300983、CXHL2300984 2023年12月6日 二、风险提示 1、本品获得国家药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