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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安森: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7-22 10:34
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律师见证。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以及《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 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4 年 7 月 5 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召集;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 通知已于 2024 年 7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new/ ...
梅安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7-22 10:34
证券代码:300275 证券简称:梅安森 公告编号:2024-054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各项议案时对中小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是 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7 月 22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 年 7 月 2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7 月 22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福园路 28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
梅安森: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2024-07-18 07:44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梅安森")于 2024 年 3 月 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 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正 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15)。 公司实际使用 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在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使用该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全部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没有直接 或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2024 年 7 月 18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3,000 万元人民币全部 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 ...
梅安森(300275) - 2024 Q2 - 季度业绩预告
2024-07-15 10:39
Financial Performance - The estimated net profit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4 is projected to be between 30 million and 35 million yuan, representing a year-on-year growth of 5.84% to 23.48% compared to 28.3453 million yuan in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3]. - The estimated net profit after deducting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is expected to be between 29.22 million and 34.22 million yuan, indicating a year-on-year growth of 7.52% to 25.92% compared to 27.1753 million yuan last year[3]. - The increase in performance is attributed to the favorable policies in the mining industry and the overall economic benefits of coal enterprises, leading to significant growth in the company's main business[5]. - The impact of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on net profit is estimated to be approximately 780,000 yuan for the reporting period[5]. Investment Caution - The financial data in the performance forecast has not been audited, and investors are advised to be cautious regarding investment risks[4]. - The detailed financial data will be disclosed in the company's 2024 semi-annual report[7].
梅安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05 07:53
证券代码:300275 证券简称:梅安森 公告编号:2024-049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基于5G+AI技术的智慧城市管理大数据 管控平台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系根据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而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 费用,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终止"基于5G+AI技术的智慧城市管理大数据管控平台 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
梅安森: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4-07-05 07:53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重庆梅安森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安森"或"公司")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和持 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梅 安森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061 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 19,118,955 股,发行价格为 8.0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54,289,966.85 元,扣除发行 费用 6,385,961.29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7,904,005.56 元,募 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中 ...
梅安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05 07:53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安森"或"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7 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九人,实际出席董事九人(独立董事张为群、程源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 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 法有效。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投票 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证券代码:300275 证券简称:梅安森 公告编号:2024-048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次终止"基于5G+AI技术的智慧城市管理大数据管控平台项目"并将该项 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做出 ...
梅安森: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7-05 07:53
证券代码:300275 证券简称:梅安森 公告编号:2024-051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决定于2024年7月22日(星期一)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 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7月22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7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
梅安森: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07-05 07:53
证券代码:300275 证券简称:梅安森 公告编号:2024-050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梅安森"或"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061 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 19,118,955 股,发行价格为 8.0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54,289,966.85 元,扣除发行费用 6,385,961.29 元( ...
梅安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7-01 08:08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75 证券简称:梅安森 公告编号:2024-0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安森"或"公司")于2024 年2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 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 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59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 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 至上月末的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