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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安森(30027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3 10:31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 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梅安 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 不得提供担保,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 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应当明确与担保事项相关的印章使用审批权限,做好与担保事 项相关的印章使用登记。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 ...
梅安森(30027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3 10:31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其任职资格为: (一)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化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公司 ...
梅安森(300275)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3 10:31
第二条 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营管理层和全体员工 实施的、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 险防范能力,提高公司的运行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 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提升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促进实现公司 发展战略; (三)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提升管理水平,增进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四)确保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实施和完善,并定期对 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效果评估。 第五 ...
梅安森(300275)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3 10:31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 五十以上,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未超过百分之五十,但以其持有的股份所享 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 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二章 控股股东和 ...
梅安森(300275)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3 10:31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 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 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 除外); 1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
梅安森(300275)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3 10:31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事 项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事项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事项,明确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及有关人员重 大事项内部报告的程序和职责,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 告义务的单位、部门和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责任领导、董事 会秘书、董事长进行报告,确保董事会秘书第一时间获悉公司重大 ...
梅安森(30027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3 10:31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1 (二)新增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三)现有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四)公司经营性项目及资产投资; (五)股票、基金投资; (六)债券、委托贷款及其他债权投资; (七)委托理财; (八)其他投资。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保证公司科学、安全与高效地作出决策,明确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组 织机构在公司对外投资决策方面的职责,控制财务和经营风险,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对外投资事项是指公司为获 ...
梅安森(30027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1-13 10:31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缺担任召集人的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或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 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四)辞任董事存在不得被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任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 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 ...
梅安森(30027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3 10:31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劵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 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股东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 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 ...
梅安森(300275)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3 10:31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梅安森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 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发行股份、 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并完善募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