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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汇金: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4-06-24 07:44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独立 董事 3 人,实到独立董事 3 人,本次会议推选了独立董事桑郁先生担任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召集人并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独立董 事审议,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审核同意《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通过审阅焦贵廷先生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聘任总经理是在 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资格条件、经营和管理经验、业务专长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 被聘任人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或行业知识以及管理经验,不存在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
ST汇金: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06-24 07:44
证券代码:300368 证券简称:ST 汇金 公告编号:2024-067 号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暨 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选举毛世权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其任期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时,根据《公司章程》 第八条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意公司将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毛世权 先生。 近日,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石家庄市行政审 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07727529744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石家庄市高新区湘江道 209 号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2 成立日期:2005 年 03 月 21 日 营业期限:2005 年 03 月 21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金融机具 ...
ST汇金:关于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2024-06-24 07:44
证券代码:300368 证券简称:ST 汇金 公告编号:2024-066 号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焦贵廷先生具备担任总经理职务相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其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第 3.2.3 条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 特此公告。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保证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运 作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 意聘任焦贵廷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的《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通过 ...
ST汇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2024-06-18 11:02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对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的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大华核字[2024]0011014187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对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的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目 录 页 次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对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的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1-104 一、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对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的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大华核字[2024]0011014187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接受委托, 对河北汇金集团股份 ...
ST汇金: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2024-06-18 10:58
证券代码:300368 证券简称:ST 汇金 公告编号:2024-064 号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3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金股份"或"公司")收 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 177 号),公司高度重视,及时组 织相关部门及中介机构对相关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和分析,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年审会计师对你公司 2023 年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形 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包括原高管留置事项、转让子公司云兴网晟控股权的商业逻 辑及后续款项的可收回性。请你公司: (1)说明原高管留置事项的最新进展,以及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财务报 表的影响。 (2)说明转让子公司云兴网晟 51%股权的商业逻辑,是否真实转让,交易 作价是否公允,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受让方肖杨(云兴网晟原持股 49%的股东、 总经理)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3)说明公司对云兴网晟和肖杨应 ...
ST汇金: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暨增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2024-06-18 10:58
证券代码:300368 证券简称:ST 汇金 公告编号:2024-063 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4 日披 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公司 控股股东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邯郸建投")拟自本次 计划公告披露日起一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 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 持公司股份,拟累计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 440 万股(含本数)且不超过 476 万股 (含本数),累计增持比例不高于总股本的 0.9%。 2、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 2024 年 6 月 4 日至 2024 年 6 月 18 日,因增持工作安排,邯郸建投尚未增持公 司股份,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政策或资本市场发生变化以及目前尚无法 预判的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完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 ...
ST汇金: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暨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2024-06-13 09:31
证券代码:300368 证券简称:ST 汇金 公告编号:2024-062 号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三日 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暨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选举非独立董事毛世权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简历详见公司同日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任期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 变更为毛世权先生,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相关人员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 相关部门审批、报备等有关手续。 特此公告。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暨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
ST汇金: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6-11 12:09
证券代码:300368 证券简称:汇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0 号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主持人: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祝峰先生担任主持人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11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开始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石家庄市高新区湘江道 209 号河北汇金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 号楼 3 层大会议室。 (六)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7 名,代表股份 154,719,0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2506%。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共计 6 人,代表股份 838,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84%。具体情况如下: 1、现 ...
ST汇金: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6-11 12:06
河北紫微星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河北紫微星律师事务所 关于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2024 年 6 月 1 河北紫微星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河北紫微星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致: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紫微星律师事务所接受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汇金股份")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 2024 年 6 月 11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 简称"《规则》")和《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 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 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本所律师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已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