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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盟科技(30036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0 10:31
第一条 为加强对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并 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 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因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可交换债换股、股票权益互换 等 ...
绿盟科技(30036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0 10:31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保证公司科学、安全与高效地做出决策,明确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组织机构在 公司对外担保决策方面的职责,控制财务和经营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及《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包括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适用本制度规定。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视同本公 司提供担保,应当遵守本制度相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风险。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 第四条 公司提供担保的,当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对外披露。 担保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 准: ...
绿盟科技(30036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0 10:31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建设,为独立董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公司规范运行,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 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
绿盟科技(300369)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0 10:31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加强 内部控制,提高公司年报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 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中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 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 司的相关制度,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或误导性 陈述。 第三条 公司应提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董事会秘书负责为 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协助。证券事务与投资者关系部负责联络沟通、会议会务 等具体事宜。财务部负责财务资料、信息的提供。 第二章 汇报沟通制度 第四条 公司管理层应定期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 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情况等,安排独 立董事对有关重大 ...
绿盟科技(300369) - 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0 10:31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财务资 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绿 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 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 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第二章 财务资助的审批 第三条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本公司财务部门审核后,报经董事会或者股 东会审议通过,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公司不得为《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提供资 金等财务资助。公司的关联参股公司(不 ...
绿盟科技(30036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0 10:31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机制,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与职责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即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提名,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但独 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为使提名 ...
绿盟科技(30036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0 10:31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机制,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要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政策和方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认定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即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负 ...
绿盟科技(30036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0 10:31
第三条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发生本制度所述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发生的关联 交易,适用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人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 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交易事项: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 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 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实施或处理关联交易事项应当遵守下列原则: (四) 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三) 销售产品、商品; 1 (一) 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 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 (三) 依据客观标准 ...
绿盟科技(30036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0 10:31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加强决策科学性和决策的质量,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董事会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要根据《公 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与职责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至少应由三名董事组成。 (四)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 研究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关政策、目标等重大事项,审阅可持续发展相 关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即主任委员)一名 ...
绿盟科技(300369) - 总裁工作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0 10:3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治 理结构,明确总裁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绿 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 规则。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规则 第二条 总裁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 负责。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可设副 总裁若干名,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裁: 5.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 6.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 人员; 7.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8.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期限尚未届满; 9. 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