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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长药(300391)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6 12:02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结 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包括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 集用于专项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投向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实现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最大化为目的。募集资金投向与投 资规模应与公司现有经营规模、管理能力相适应。 第四条 募集资金使用必须按照公司对外发布的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和股东会、 董事会决议及审批程序使用,并按要求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使用效果,做 到募集资金使用规范、公开、透明。 第五条 募集资金的使用应以合法、合规 ...
*ST长药(300391)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6 12:02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保证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及公司《公司章程》、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制度》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 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 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的学习证券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年度报 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培训。 第四条 每会计年度结束后、审议年度报告董事会召开前,公司管理层应向 每位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展情况。同时, 公司安排每位独立董事进行实地考察。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 当事人签字。 第九条 为了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 条件,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独立董事 第五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拟聘请的会计师是否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 ...
*ST长药(30039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26 12:02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等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的实施; (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一名为会计专 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1/3 以上全体 董事的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任委员在该次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会任期届满,连选可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 ...
*ST长药(30039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26 12:0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 议事和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 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 性文件,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组织结构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名。 第四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的常设机构,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协助董事会行使职权。 第三章 董事会职权 第五条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
*ST长药(30039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26 12:02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和四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 事。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会任期届满,连选可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 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组 长。 第三章 职责权 ...
*ST长药(30039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26 12:02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会任期届满,连选可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 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 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 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董事、高管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 ...
*ST长药(30039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6 12:02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本管理规定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务人 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 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执行上 述规定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下列一般原则: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 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 规定 ...
*ST长药(300391)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6 12:02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外部信息使用人签署的保密协议、承诺函等材料,由公司董事会秘 书统一保管,保管期限为10年。 第九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所知悉的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 不利用所知悉的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事务,根据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临时报 告正式披露前或重大事项筹划、协商期间,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任 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相关内容。 第三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向特定外部信息使用人报送年度报告等相关信息 的,提供时间不得早于公司业绩快报的披露时间,业绩快报的披露内容不得少于 向外部信息使用人提供的信息内容。 第四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向外部信息使用人提前报送年度统计报表等资料 的,应书面提醒相关单位和个人认真履行信息保密和避免内幕交易的义务,要求 对方回函确认,并将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 ...
*ST长药(30039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26 12:02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 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管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1/3 以 上全体董事的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任委员在该次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 即就任。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主任由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通过。 第七条 ...
*ST长药(30039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26 12:02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 东的合法利益,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促使独立董 事更有效地履行职责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会议的召开和通知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 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 推举一名代表主持。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或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 会议。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应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