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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盾股份(30041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2 10:02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 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和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浙 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 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 承担责任的行为。 本制度所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 押及质押。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 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之和。 第三条 公司在建立和实施担保内部控制中,应当强化关键环节的风险控制, ...
金盾股份(300411)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12 10:02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的职能作用,促进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 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 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一个专业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遴选、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行使公司章程和本细则赋予的各项职权,对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均由董事会成员担任,其中独立 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召 集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 ...
金盾股份(30041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12 10:02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法律法规和《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 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设立证券部,由董事会秘书分管。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 务代表均应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二)有一定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 ...
金盾股份(30041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12 10:02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 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 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细则增补新的委 员。 第三章 职 责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拟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体系、奖罚制度和绩效 1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的职能作用,促进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 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 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一个专门委 ...
金盾股份(300411)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2 10:02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公司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 以上表决权; (2)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3)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多数成员; (4)在被投资单位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占多数表决权。 第一条 为加强子公司的管理,促进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浙 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及业 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或收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 表范围的公司。其形式包括: (一)公司独资设立或通过发行股份、支付现金等方式收购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或公司通过发行股份、支 付现金等方式收购的,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在50%以上的子公司 ...
金盾股份(30041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2 10:02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宗旨是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 和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通过有效沟通增强公司价值。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包括: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 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 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 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投 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
金盾股份(300411) - 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2 10:02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 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 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下简称"《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
金盾股份(300411)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2 10:02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4、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重大信息的知情人员; 5、公司其他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能获取公司有关重大信息的人员。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事项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事项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真 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金 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的交易价格等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或者可能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 重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 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证券部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主要包括: 1、公司董事 ...
金盾股份(30041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2025年9月)
2025-09-12 10:02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制定本行为规范。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忠实、勤勉 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 第三条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 公司信息对外公布等相关事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非经董事会书面授权,不得 对外发布公司未披露信息。 第四条 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内幕信息 知情人员在公司信息没有公布前,对其知晓的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在该等信 息公开披露之前向第三人披露。 第五条 公司在有关信息正式披露之前,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 泄漏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 ...
金盾股份(30041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2 10:02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担任独立董事,并 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职责。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以及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 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