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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星股份: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7-29 08:04
证券代码:300421 证券简称:力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根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未经审计财务报告,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可 供分配利润为 224,437,659.16 元,2024 年半年度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141,762,870.84 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数据孰低原则,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141,762,870.84 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基于公司目前经营业绩 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合理回报广大投资者,公 司拟定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定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94,030,48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20 元(含税),合计派发 现金股利人民币 35,283,658.08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 如公 ...
力星股份: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7-29 08:04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与《江苏力星通 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与董事会授权 履行职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席(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 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 ...
力星股份: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2024-07-29 08:04
证券代码:300421 证券简称:力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 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 关议案之日(2023 年 8 月 15 日)起 ...
力星股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
2024-07-29 08:04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及持股变动行为,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及持股变动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 规以及《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 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 账户内的 ...
力星股份: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4-07-29 08:04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 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关联交易的价格或收费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 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应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 的标准; (三)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 当回避;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与关联方 的交易行为,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江苏力星通用钢 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 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公司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不 适用本制度),包括: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 ...
力星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7-29 08:04
证券代码:300421 证券简称:力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以通讯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在公 司二楼 1 号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 实际出席董事 8 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施祥贵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 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上半年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中 国 证 ...
力星股份: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07-29 08:04
证券代码:300421 证券简称:力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力星股份")根据公司 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预计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7,660.00 万元。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施祥贵先生、施波先生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 | 关联交易定价 | 2024 年预计 | 截至披露日 | 2023 年发生 ...
力星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4-07-29 08:04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 业务规则,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和信息披露相关 工作。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直接持有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50%的股东; 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 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四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 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或法人。 第二章 一般要求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 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和 其他股东的利益。 第六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 应当依法行使股东 ...
力星股份: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4-07-29 08:04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的总经理必须专职,总经理在集团等控股股东单位及其下属企 业中不得担任除董事、监事外的其他职务。总经理在本公司领薪。 总经理工作细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 保障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与《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行政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 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等若干人。 第六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七条 总经理除适用《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职的规定外,尚应具备以 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维护社会公益、公司、投资者和职 工的利益;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 ...
力星股份: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2024-07-29 08:04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 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在审计前、审计期间及审计后应加强与会计师事务所的 书面沟通。 (一)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与注册会计师协商年审工作的时间安排, 并沟通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 价方法以及本年度的审计重点;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 的监督作用,保证年报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根据《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应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 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情况汇报,并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实地考察。 1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六)在审计期间,如确需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委员会应约见前任和拟 改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双方的执业质量做出合理评价,并对公司改聘理由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