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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风向标 | 力星股份(300421)2025年三季度已披露持仓机构仅8家
Xin Lang Cai Jing· 2025-10-25 02:58
公募基金方面,本期较上一季未再披露的公募基金共计31个,主要包括永赢新能源智选混合发起A、华 商甄选回报混合A、交银多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A、中证2000、永赢成长远航一年持有混合A等。 外资态度来看,本期较上一季度新披露的外资机构有 4 家 ,包括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UBS AG、J.P.Morgan Securities PLC-自有资金、BARCLAYS BANK PLC。 2025年10月25日,力星股份(300421.SZ)发布2025年第三季报。截至2025年10月24日,共有8个机构投资 者披露持有力星股份A股股份,合计持股量达2181.00万股,占力星股份总股本的7.42%。其中,机构投 资者包括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UBS AG、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寿安保智慧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J.P.Morgan Securities PLC-自有资金、BARCLAYS BANK PLC、北京乾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乾象元点混合1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高盛国际-自有资金、中 ...
力星股份: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1.83%
(编辑 任世碧) 证券日报网讯 10月24日晚间,力星股份发布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称,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 入814,075,656.31元,同比增长4.8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647,476.06元,同比增 长1.83%。 ...
力星股份: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约5165万元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10-24 08:24
每经头条(nbdtoutiao)——中国创新药,今年海外授权已卖出800亿美元!对话创东方投资合伙人卢 刚:生物医药二级市场火热,一级市场为何募资遇冷? 每经AI快讯,力星股份10月24日晚间发布三季度业绩公告称,2025年前三季度营收约8.14亿元,同比增 加4.8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5165万元,同比增加1.83%;基本每股收益0.1757元,同比增 加1.86%。 (记者 曾健辉) ...
力星股份(300421.SZ)发布前三季度业绩,归母净利润5164.75万元,增长1.83%
智通财经网· 2025-10-24 08:22
智通财经APP讯,力星股份(300421.SZ)发布2025年三季度报告,该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8.14亿元, 同比增长4.8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64.75万元,同比增长1.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688.29万元,同比减少4.98%。基本每股收益为0.1757元。 ...
力星股份(300421.SZ):前三季净利润5164.7万元 同比增长1.83%
Ge Long Hui A P P· 2025-10-24 08:19
格隆汇10月24日丨力星股份(300421.SZ)公布三季度报告,前三季营业收入8.14亿元,同比增长4.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64.7万元,同比增长1.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4688万元,同比下降4.98%。 ...
力星股份(300421) - 公司章程
2025-10-24 08:01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二五年十月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 股份 |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7 | | 第一节 | 股东 | 7 | | 第二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1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4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6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9 | | | 第五章 | 党建工作 | 23 | | 第六章 | 董事会 | 24 | | 第一节 | 董事 | 24 | | 第二节 | 独立董事 | 27 | | 第三节 | 董事会 | 32 | | 第四节 | 董事会秘书 | 37 | | 第七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7 |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9 |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 39 ...
力星股份(30042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24 08:01
第一条 为了加强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投资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公司对外投资 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与《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立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对公司在组织资源、资产、 投资等经营运作过程中进行效益促进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收益性和安全 性,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对子公司、合营 企业、联营企业投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 资等,不包含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 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有利于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创造良好经济效 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 公司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 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对 ...
力星股份(30042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24 08:0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强化和规范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以及《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其对董事会负责,主要 行使《公司章程》和本规则赋予的各项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董事会成员 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 良好的职业操守。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 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 ...
力星股份(300421) -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10-24 08:01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下简称"大股东") 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22]26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 理。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 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所界定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 (一)经营 ...
力星股份(30042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4 08:01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 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证券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 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 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 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责任,公司应依法、诚信履行持续信息披露 的义务。披露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信息披露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