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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Huaming Intelligent Terminal Equipment (300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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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华铭(300462) - 关于“华铭定02”回售的公告
2025-08-27 13:35
关于"华铭定 02"回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的约定,债券持有人可回售全部或者 部分未转股的"华铭定 02"。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 有强制性。 | 证券代码:300462 | 证券简称:ST华铭 | 公告编号:2025-043 | | --- | --- | --- | | 债券代码:124002 | 债券简称:华铭定转 | | | 债券代码:124014 | 债券简称:华铭定02 | |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1 且"华铭定 02"处于最后一个计息年度,根据《重组报告书》的约定,"华铭定 02"的提前回售条款生效。 3、回售价格:100.252 元/张(含息、税) 4、回售条件满足日:2025 年 8 月 27 日 5、回售申报期:2025 年 9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5 日 6、投 ...
ST华铭(300462) -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
2025-08-27 13:34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 邮政编码 100025 电话: (86-10) 5809 1000 传真: (86-10) 5809 1100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上市公司"或"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可转换公 司债券管理办法》(以下称"《可转债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称"《15 号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5 年 修订)》(以下称"《1 号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 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称"《重组报告书》") 的相关规定,对本次"华铭定 02"可转换公司债 ...
ST华铭(30046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8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 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辞 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 关情况。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离任、辞职、被解除职务或者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1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 ...
ST华铭(300462)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7 13:08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五年八月 1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4 | - | | --- | --- | --- | --- | | 第三章 | 股份 | - 4 |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 4 |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6 |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 7 |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 8 | -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 8 | -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 11 | -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 12 | -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 14 | -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 15 |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 16 | -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 19 | -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 23 | -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 23 | -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 ...
ST华铭(30046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8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华铭智能 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 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 存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可暂 缓、豁免披露的情形,并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相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 事后监管。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 ...
ST华铭(30046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3:08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 理层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 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 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 ...
ST华铭(30046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8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公司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保证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 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
ST华铭(30046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3:08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本规则关于召开股东会的各项规定,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对于股东会的正常召开负有诚信责任,不得阻碍股东会依法履 行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依法行使职权。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1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 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 ...
ST华铭(30046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3:08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二章 职责权限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制订本工作细 则。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第三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前,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独立董事行使前 ...
ST华铭(30046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3:08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 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