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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名家汇(30050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4:27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名家汇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 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 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三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公司募集资金, 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公司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的,应当及时要 求归还,并披 ...
ST名家汇(300506)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4:27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的 或者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应当与董事会其他成 员分开进行选举。董事会应当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 投票制。 第五条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其任期不实施交错任期制, 即届中因缺额而补选的董事任期为本届余任期限,不跨届任职。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六条 公司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确定董事候选人,确保选 1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 ...
ST名家汇(300506)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4:27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明确公司独立董事在年报工作中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 报编制和信息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名家汇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报的编制和信息披露过程中,按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确 保公司年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可以通过获取公司年度运营情况等资料、听取管理层 汇报、与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沟 通、实地考察、与中小股东沟通等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第四条 公司管理层应配合独立董事做好年报相关工作,保证 ...
ST名家汇(300506) - 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2025年6月)
2025-08-25 14:27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建立健全投资者投诉处理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维护公司信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 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文件要求以及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处理投资者涉及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公司治理、 投资者权益保护等相关的投诉事项。公司客户、员工及其他相关主体对公司产品 或服务质量、民事合同或劳资纠纷、专利、环保等生产经营相关问题的投诉不属 于本制度范围。 第二章 工作机制 第四条 公司向投资者公开投诉受理渠道包括: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 件等,以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部门单位转办的投诉,以保证投资者可以通 过任何一种可供选择的联系办法向公司提出投诉并得到有效处理和反馈。 第五条 ...
ST名家汇(30050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4:27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或者"委员会"),并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提名委 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 出建议。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 事会聘任的总裁、常务副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不能或者拒绝履行职责时,由半数以 上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代为履行职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
ST名家汇(300506)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8月)
2025-08-25 14:27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根 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50% 的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未超过 50%,但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 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 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四条 下列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适用本规范的相 关规定: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二)控股股东 ...
ST名家汇(300506) - 反舞弊及举报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4:27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反舞弊及举报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和内部控制,防治舞弊,规范反舞弊工作行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舞弊,是指公司内、外人员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 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损害公司正当经济利益的行为;或谋取不当的公司经济权 益,同时可能为个人或他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舞弊包括损害公司正当经济 利益的舞弊和谋取不当的公司经济利益的舞弊。 第三条 公司反舞弊工作的宗旨是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 及其他员工的职业行为,树立廉洁、勤勉工作作风,促使各相关人员严格遵守法 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准则、职业道德及公司的规章制度,防止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行为发生。 第四条 公司反舞弊工作坚持"惩防并举、重在预防"及"举报保护、举报 回复"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 第八条 各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应对本单位、本部门舞弊 行为 ...
ST名家汇(300506) - 内部控制评价制度(2025年6月)
2025-08-25 14:27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第三条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公司及 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单位、 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准确地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 映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四)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 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五)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 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控制评价工作,及时发现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提出和实施改进方案,确保内部控 制有效运行,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 定》等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 ...
ST名家汇(30050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8月)
2025-08-25 14:27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质量,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在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编制及披露过程中的作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深圳市名家汇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 则》等要求,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本规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 展工作,保证公司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按照本规程做好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 务所(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一)协调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二 ...
ST名家汇(30050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4:27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及 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 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的,可视重要性程度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 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