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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药业: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虎根
2024-04-21 07:54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王虎根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及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在 2023 年度 工作中,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总结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召开股东大会 1 次、提名委员会会 议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本人亲自参加了全部会议,并认真审阅会议相关 材料,提出了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出席会议 的情况如下表: | 会议 | 应出席次 | 实际出席 | 委托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 | --- | --- | --- | --- | -- ...
新光药业:《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
2024-04-21 07:54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规范董事的行为,建立规范化的董事 会组织架构及运作程序,保障公司经营决策高效、有序地进行,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下称"《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规则。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组织与行为,规范 公司董事会、董事长职权、职责、权利与义务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二章 董事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条 董 ...
新光药业: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祝明
2024-04-21 07:54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祝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及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在 2023 年度工作中,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总结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认为,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专业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 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召开股东大会 1 次、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会议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本人亲自参加了全部会议,并认真审阅会 议相关材料,提出了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出 席会议的情况如下表: | ...
新光药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制定
2024-04-21 07:54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五条 独立董事行使以下特别职权前应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 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 ...
新光药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
2024-04-21 07:54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 由董事会选举一名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 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 请董事会认定 ...
新光药业: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1 07:54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要求,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宋夏云、王虎根、祝明及候选独立董事蔡海静的独立性情况 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宋夏云、王虎根、祝明及候选独立董事蔡海静的 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 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 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
新光药业: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夏云
2024-04-21 07:54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宋夏云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及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 2023 年度工作中,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总结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 章 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等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董事会 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及公司的良性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召开股东大会 1 次、审计委员会会 议 4 次、薪酬与考核委 ...
新光药业: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届满的公告
2024-04-08 10:54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嵊州市和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就持股 5%以上 股东嵊州市和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丰投资")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意 向预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和丰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2.00%。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和丰投资提交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和丰投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集中竞价方式共减持公司股份 6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4188%)。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的相关规定,现将和丰投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证 ...
新光药业(300519)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4 16:00
Financial Performance - The company's revenue for Q3 2023 was ¥67,075,377.49, a decrease of 27.08% compared to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5] -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for Q3 2023 was ¥20,160,102.38, down 29.49% year-on-year[5] - The net profit after deducting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was ¥19,593,617.82, reflecting a 31.98% decline compared to the previous year[5] - Total operating revenue for the third quarter was CNY 216.11 million, a decrease of 17.7% compared to CNY 262.45 million in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19] - Net profit for the third quarter was CNY 58.70 million, representing a decline of 34.3% from CNY 89.40 million in the previous year[20] - Earnings per share for the third quarter were CNY 0.37, down from CNY 0.56 in the same quarter last year[20] Assets and Liabilities - The total assets at the end of Q3 2023 were ¥919,269,079.44, a decrease of 4.02% from the end of the previous year[5] - The company's total current assets as of September 30, 2023, amount to ¥777,543,459.59, a decrease from ¥812,262,950.53 at the beginning of the year[16] - The total assets of the company as of September 30, 2023, are ¥919,269,079.44, down from ¥957,759,191.66 at the start of the year[16] - The total liabilities of the company as of September 30, 2023, are ¥71,211,819.77, a decrease from ¥88,367,651.86 at the beginning of the year[16] - Total liabilities amounted to CNY 81.25 million, a decrease from CNY 98.86 million in the previous year[20] Cash Flow - Cash flow from operating activities for the year-to-date was ¥41,748,650.66, a significant decrease of 55.36% compared to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5] - Cash flow from operating activities generated a net amount of CNY 41.75 million, significantly lower than CNY 93.52 million in the previous year[22] - The net cash flow from investing activities increased by 143.37% to ¥20,486,792.61, mainly due to increased redemption of financial products[9]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net cash flow from investment activities of CNY 20.49 million, an increase from CNY 8.42 million year-over-year[22] - Cash flow from financing activities decreased to -80 million from -96 million year-over-year[23] - The net increase in cash and cash equivalents was -17.76 million compared to an increase of 5.94 million in the previous year[23] Shareholder Information - The total number of common shareholders at the end of the reporting period is 16,152[10] - The largest shareholder, Wang Yuejun, holds 38.25% of the shares, totaling 61,200,000 shares[10] - The number of restricted shares held by Wang Yuejun remains at 45,900,000, with no shares released during the period[13] - The company has no preferred shareholders as indicated in the report[12] Inventory and Receivables - Accounts receivable decreased by 30.82% to ¥16,467,773.43 due to reduced shipments compared to the previous year[8] - Inventory increased by 29.93% to ¥59,957,414.26, attributed to decreased shipments at the end of the reporting period[8] - The inventory level has increased to ¥59,957,414.26 from ¥46,146,719.95 at the beginning of the year[15] Financial Expenses and Equity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54.12% increase in financial expenses, totaling -¥13,066,151.75, primarily due to increased bank deposit interest[8] - The total equity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was CNY 838.02 million, down from CNY 858.89 million year-over-year[20] - Deferred income tax liabilities increased to CNY 502.06 million from CNY 426.23 million in the previous year[20] Strategic Developments - The company has not reported any new strategies or significant market expansions in the current quarter[14]
新光药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2023-10-24 07:56
证券代码:300519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对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证券代码:300519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一、关于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行为。 三、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