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nzhen Tongyi Industry (300538)

Search documents
同益股份(30053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2:03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制定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 施公司的人才开发和利用战略,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制定和管理公司高级人力资源薪酬方案,评估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业绩指标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规范、高效的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
同益股份(30053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2:03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工作,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完整获取信息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深圳市 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责任领导、 董事会秘书、董事长、董事会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公司 派驻参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
同益股份(300538)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2:03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为: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二)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并具有良好的处理公共事务的能力; (三)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之一的;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公司与证 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依据《公司法》等相 ...
同益股份(300538)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8月)
2025-08-26 12:03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 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治 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 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规程。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 1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督促公司真实、完整、准确地在年报中披露所有应披露 的事项。 第四条 公司管理层应配合独立董事做好年报相关工作,保证提供的信息真 实、准确、及时、完整。 第五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应当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本年度 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当向独 立董事汇报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情况。独立董事有权对有关重大问题进 行实地考察 ...
同益股份(30053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2:03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辞任、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报告。董事辞任的,自 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 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除本制度第六条规定情形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新的董事就任 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 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任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 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 第一条 为 ...
同益股份(30053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8月)
2025-08-26 12:03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质量,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 在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编制及披露过程中的作用,维护审 计的独立性,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及《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要求,结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特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按照本规程做好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 务所(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管理规程 第四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公司管理层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汇报 公司本年 ...
同益股份(30053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2:03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进一步建立健全深 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提名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 名委员会"),作为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 行选择并提出建议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 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 ...
同益股份(30053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2:03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 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 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 ...
同益股份(30053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2:03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 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本制度 和其他相关规定中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 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 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以 下简称"大股东"),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 ...
同益股份(30053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2:03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报董事会批准,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 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职权。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 他委员代行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 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1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对深圳市 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 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特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作为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监督和核查工作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的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四条 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