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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智科技(30056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4-21 13:45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 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一条 为明确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律规则 和《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激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 董事会负责。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董事会秘书应当为具有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经验的自然 人; (二)董事会秘书应当掌握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知 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能够忠诚地 履行职责,并具有良好的处理公共事务的能力。 (三)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 ...
激智科技(300566) - 2024 Q4 - 年度财报
2025-04-21 13:20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2025-011 2025 年 04 月 1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24 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晓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庄启逸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到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 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 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主要存在的风险具体请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可能面对的风险和应对措施"。敬请广 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本次董事会召开日 (2025 年 4 月 21 ...
激智科技(300566) - 2025 Q1 - 季度财报
2025-04-21 13:20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0566 证券简称:激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1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 --- | --- | --- | | | | | (%) | | 营业收入(元) | 479,230,965.84 | 538,136,844.16 | -10.9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 ...
激智科技(300566) -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5-03-31 08:45
近期,公司下属公司宁波港智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港智")因 其业务发展需要,向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公司为上述授信 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就宁波港智银行授信相关事宜与宁波通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签署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担保限额人民币 500 万元;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 司及下属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为对方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 上限为 41 亿元人民币。担保授权有效期为自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 至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担保进展情况 证券代码:300566 证券简称:激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8 公司下属公司安徽激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
激智科技(300566)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2025-02-18 08:00
证券代码:300566 证券简称:激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7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近日,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理财产品,具体内容如下: 购买主体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 型 金额 (万元) 起息日 到期日 预期年 化收益 率 宁波江北 激智新材 料有限公 司 交通银行宁 波鄞州支行 交通银行蕴 通财富定期 型结构性存 款 93 天 保本浮 动收益 型 5,000 2025 年 2 月 19 日 2025 年 5 月 23 日 2.15% 宁波江北 激智新材 料有限公 司 交通银行宁 波鄞州支行 交通银行蕴 通财富定期 型结构性存 款 187 天 保本浮 动收益 型 5,000 2025 年 2 月 19 日 2025 年 8 月 25 日 2.15% 安徽激智 科技有限 公司 广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收 益凭证"收 益宝"4 号 本金保 障型浮 动收益 凭证 3,000 2025 年 2 月 18 日 2025 年 5 月 19 日 2.1%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注:公司与上述银行或证券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 ...
激智科技(300566) - 关于股份回购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2025-02-06 11:20
证券代码:300566 证券简称:激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6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 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0)。因公司实施了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按照规定公司相应调整了回购价 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8.00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7.85 元/股。除上述 回购价格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及回 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金 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 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 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未对公司的经营、盈 ...
激智科技(300566) -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5-02-06 11:18
证券代码:300566 证券简称:激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5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宁波激阳新 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激阳")因经营需要,对其法定代表人进行了变 更,其他登记事项未发生变更。近日,宁波激阳已完成上述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完成变更登记后的营业执照基本信息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5MA292TX5XC 2、名称:宁波激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庆丰路888号、畅阳路299号全部 5、法定代表人:汪诚 6、注册资本:贰仟陆佰伍拾叁万元整 7、成立日期:2017年07月25日 8、营业期限:2017年07月25日至长期 9、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材料及其产品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技术成果转让、生产及销售 ...
激智科技(300566) -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5-01-26 16:00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计划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均含本数) 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 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66 证券简称:激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4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 其他说明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一、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
激智科技(300566) - 2024 Q4 - 年度业绩预告
2025-01-20 08:35
Financial Performance - The company's net profit for 2024 is expected to be between RMB 190 million and RMB 220 million, representing a year-on-year increase of 31.59% to 52.37% compared to RMB 144.38 million in the previous year[3]. -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after deducting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is projected to be between RMB 155 million and RMB 185 million, reflecting a year-on-year increase of 96.31% to 134.31% from RMB 78.96 million in the prior year[3]. - The company anticipates that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will impact net profit by approximately RMB 35 million in 2024[5]. Production and Demand - High demand for high-end composite optical films and successful resolution of technical challenges in photovoltaic gap reflective films have contributed to significant profit growth[5]. - The company has achieved mass production of photovoltaic gap reflective films, leading to a rapid increase in orders despite weak demand for other photovoltaic products[5]. Financial Reporting - The financial data presented is preliminary and has not been audited, with detailed financial information to be disclosed in the 2024 annual report[7]. - The company has communicated with the auditing firm regarding the performance forecast, and there are no discrepancies in the forecast data[4].
激智科技: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2024-12-26 11:13
一、股份变动情况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股东俞根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4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 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持有公司股份15,272,442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5.79%)的股东俞根伟先生拟自该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2024 年9月27日起)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2,637,400股,即本次 拟减持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 2024年10月28日至12月20日期间,俞根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426,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2%,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0.93%(公司目前最新披露的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为259,721,323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俞根伟先生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