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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智科技(300566) -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4-21 13:45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银行间 债券市场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 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 下简称"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 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 相关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和《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债务融资工具"), 是指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公司作为交易商协会的注册会员,在债务融资工 具发行及存续期内,对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非金融企业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可 能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债务融资工具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按照法律、法规和交 ...
激智科技(30056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4-21 13:45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律规则和《宁 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激智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以及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 ...
激智科技(300566)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崔平)
2025-04-21 13:45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崔平) 作为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2024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细则》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独立性和专业性的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 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崔平,195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中国 科学院固体物理研究所凝聚态物理专业,博士学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宁波诺 丁汉大学副校长、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研究员,甬江实验室主任,宁波博威合金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 ...
激智科技(300566)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4-21 13:45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管理, 确保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及时性,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 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 范性文件、自律规则及《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其他相关规 定以及本制度,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 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息"、"重大事件"或 者"重大事项"),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 ...
激智科技(300566)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陈伟莉)
2025-04-21 13:45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陈伟莉) 作为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2024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的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陈伟莉,1963 年出生,香港籍,拥有香港居留权。新加坡南洋理工大 学工商管理专业毕业,硕士学历。曾任中国公安大学出版社主编、记者。现任公 司独立董事、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 ...
激智科技(300566)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4-21 13:45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 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充分发挥网络互动优势,及时、妥善处 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形象、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 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是指发生或发生后涉及公司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 事件,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或不实报道,包括前 述媒体的互动、评论、留言等信息;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公司应结合舆情信息性质、传播量、媒体报道热度对舆情信息进行分 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 ...
激智科技(30056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4-21 13:45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自律规则和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保证、 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视同 公司提供担保,应当遵守本制度相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遵循慎重、平等、互利、自愿、诚信原则。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第四条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应当比照担保的相关规定执行, 以其提供的反担保金额为标准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但公司及 ...
激智科技(300566) -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5-04-21 13:45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以及其他法律、 行政法规、自律规则和《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并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监督权,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利益不受侵犯。 第三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履行监督职责。 监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行使监督权的活动受法 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 ...
激智科技(300566)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04-21 13:45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工作中的 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 他法律、法规规定、自律规则和《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 及公司的相关制度,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审议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 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关注公司年度经营数据和重大事 项等情况,确保公司年度报告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确保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三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工作中,独立董 事应会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如下职责: (一)听取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汇报,并提出依据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公司年度报告各项工作 ...
激智科技(300566)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025-04-21 13:45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 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律规则和《宁 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应当依据本制度相 关规定,履行相关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未经公司有权决策机构审批通过,公司 及子公司不得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是指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在金融机构办理的用于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或外汇利率风险的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