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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智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4-04-19 13:11
| 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 | 发行前设立) | | --- | --- | --- | |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 | √ | | | 用) | | |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 | √ | | |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 | | |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 √ | | |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 | | |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 | | | |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 | √ | | | 题等(如适用) | | | |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 | √ | |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 | | |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 | √ | | | 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 | | |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 | √ | | |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 | | | 10 ...
激智科技:关于计提2023年度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19 13:11
证券代码:300566 证券简称:激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0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 2023 年度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计 48,276,805.14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2023 年度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 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 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 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 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 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通常逾期超过 30 日,本公 ...
激智科技:关于宁波激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业绩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2024-04-19 13:11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宁波激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专项审核报告 关于宁波激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 目录 | 页次 | | --- | --- | --- | | 一、 | 专项审核报告 | 1-2 | | 二、 | 关于宁波激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承诺 | 1-2 | | | 完成情况的说明 | | 关于宁波激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0356 号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激智科技")编制的《关于宁波激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激智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资料,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编制《关于宁波激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并以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宁波激阳新能源 有限公司 2023 ...
激智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4-19 13:11
第一章 总则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 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 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 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 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 ...
激智科技: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4-19 13:11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是一家具备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 能力。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 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证券代码:300566 证券简称:激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3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
激智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2024-04-19 13:11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鉴证报告 关于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0351号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激智科技")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 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激智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 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激智科技为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 作任何其 ...
激智科技: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4-19 13:11
证券代码:300566 证券简称:激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8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预计 2024 年度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 100%,本 次预计担保事项所涉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财务风险整 体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申请授信及相关担保概述 (一) 预计担保情况 被担保公司 下属公司类型 预计担保额度(万元) 宁波江北激智新材料有 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000 象山激智新材料有限公 司 全资子公司 2,000 宁波激阳新能源有限公 司 控股子公司 200,000 宁波激阳新材料有限公 司 控股孙公司 2,000 浙 ...
激智科技: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024-04-19 13:11
证券代码:300566 证券简称:激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9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开展相关业务的目的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大量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的外币业务。为有效 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 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将以真实的业务为基础开展相关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币种及业务品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实际业 务发生的结算币种,主要币种有美元、欧元等。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 但不限于远期业务、掉期业务、互换业务、期权业务、期货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 产品业务。 2、资金规模及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余额不超过 5000 ...
激智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19 13:1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激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激智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 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 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对激智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 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 3476 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27,920,000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1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7,92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2 ...
激智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19 13:11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后, 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条件 第五条 公司应当选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 所,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和数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按照《会计师事务所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完成证券服务业务备案;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 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