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citon(300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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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智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19 13:11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 3476 号"文核 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27,92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 1 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27,920,000.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62,087,850.00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8 日止,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 ...
激智科技: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19 13:11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 经核查独立董事崔平、于庆庆和陈伟莉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要求,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 立董事崔平、于庆庆和陈伟莉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
激智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19 13:1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激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激智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 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 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对激智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 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 3476 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27,920,000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1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7,92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2 ...
激智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19 13:11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后, 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条件 第五条 公司应当选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 所,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和数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按照《会计师事务所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完成证券服务业务备案;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 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
激智科技: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024-04-19 13:11
证券代码:300566 证券简称:激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9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开展相关业务的目的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大量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的外币业务。为有效 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 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将以真实的业务为基础开展相关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币种及业务品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实际业 务发生的结算币种,主要币种有美元、欧元等。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 但不限于远期业务、掉期业务、互换业务、期权业务、期货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 产品业务。 2、资金规模及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余额不超过 5000 ...
激智科技: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04-19 13:11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四年四月 1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份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7 | | 第一节 | 股东 7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9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3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6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9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3 | | 第一节 | 董事 23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6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2 | | 第七章 | 监事会 34 | | 第一节 | 监事 34 | | 第二节 | 监事会 34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6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6 | | 第二节 | 利润分配 36 | | 第三节 | 内部审计 39 | | 第九章 | 通知 ...
激智科技: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崔平)
2024-04-19 13:11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崔平) 作为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2023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的作用,维护了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 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崔平,195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中国 科学院固体物理研究所凝聚态物理专业,博士学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宁波诺 丁汉大学中科院副校长、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研究员,甬江实验室主任,宁波韵升 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 ...
激智科技(300566)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19 13:11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2024-021 2024 年 04 月 1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23 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晓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庄启逸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到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 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 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一、 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所处显示用光学薄膜行业的下游终端产品主要为电视、电脑、手机 等消费类电子产品,该类产品更新快、生命周期短、行业竞争激烈,生产厂 商为抢占市场份额、提高市场占有率,主动式的"降价促销"成为其主要竞 争策略之一。虽然新产品在上市初 ...
激智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4-19 13:11
第一章 总则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 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 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 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 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 ...
激智科技(300566)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19 13:11
证券代码:300566 证券简称:激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1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 | --- | --- | --- | --- | | | | | (%) | | | 营业收入(元) | 538,136,844.16 | 414,872,794.69 | | 29.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