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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川科技(300604) -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5 13:02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 动的决策。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下设机构 第三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 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 职务。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 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 董事可以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公 ...
长川科技(300604) -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5 13:02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 列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 二时(即董事人数不足6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
长川科技(300604) -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5 13:02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章 程 二○二五年十二月 | 第一章 总则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b | | 第三章 股份 …………………………………………………………………………………………………………………………………………………………………………………………………………………………………………………………………………………………… 6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 |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 |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 ...
长川科技(300604) -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2025-12-15 13:02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的资金实行严格的专户管理,募集资金应当按照招股说 明书或募集说明书所列用途使用。公司董事会应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做 到资金使用的规范、公开和透明。变更募集资金的用途,必须经过股东会批准, 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其他相关法律义务。 第六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公司募集 资金,不得 ...
长川科技(300604) -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5 13:02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 定的报告义务人,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 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 "包括: 第四条 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因工作 关系了解公司未公开披露信息的人员,在该等信息尚未公开披露之前,负有 保密义务。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 ...
长川科技(300604) -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5 13:02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 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以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 ...
长川科技(300604) -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5 13:02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行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 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 或者投资者决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公司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以规定的方式向 社会公众公布,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 ...
长川科技(300604) -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5 13:02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 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的资产安全,保护股东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二章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 控制担保风险。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 债务风险。 第四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较强偿债能力且具有下列条 件之一的单位担保: (一)因公司业 ...
长川科技(300604) -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5 13:02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 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津贴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 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长川科技(300604) -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5 13:02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及公司董事会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 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 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