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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斯达:拟发行H股赴港上市提升国际化水平
Sou Hu Cai Jing· 2025-12-30 13:25
Group 1 - The company, Tuosida, announced its plan to issue H-shares and list on the main board of the Hong Kong Stock Exchange [1] - The objective of this move is to achiev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enhance internationalization, accelerate overseas business growth, and improve its overall and international brand image [1] - The issuance and listing will comply with regulations and require approvals or filings from relevant government departments, regulatory agencies, and the stock exchange [1] Group 2 - The company will transition to a foreign-funded joint-stock company and will seek authorization from the shareholders' meeting to handle matters related to the issuance and listing [1]
拓斯达(30060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12-30 12:33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 资决策程序,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提高公司资金运作效率,保障公司 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 货币资金、股权、以及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公司通过收购、出售或其他方式导致公司对外投资资产增加或减少的行为适用本 制度。 第三条 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投资行为适用本 制度。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有关信 息披露义务。 公司参股公司的投资行为,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 ...
拓斯达(300607)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12-30 12:33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公司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就选举两名以上董事进行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普通股(含表决权恢复的 优先股)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 用。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的选举。董事会中的职 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不 适用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实施细则 第四条 董事候选人提名的方式为: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 上股份 ...
拓斯达(30060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12-30 12:33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 的产生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 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广 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设 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研究、拟定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推 荐适任人选,对董事和高管人员的人选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 职责,其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协助董事会秘书处理提名委员的日常事务,包括 日常工作联络和提名委员会会议的组织筹备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以下简称 ...
拓斯达(30060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12-30 12:33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 规则及《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香港上 ...
拓斯达(30060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12-30 12:33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广东 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 其控股子公司(以下或称"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于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应视同公 司提供担保,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适用本制度。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大) 会作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有关信 ...
拓斯达(300607) - 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12-30 12:33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 (连)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连)交易行为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 原则以及监管部门的规范要求,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广东拓 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的关联(连)交 易行为适用本制度。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作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 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参股公司发生的关联(连)交易虽未达到本制度规定标准但可能对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关联(连)交易及关联(连)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连 ...
拓斯达(300607)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12-30 12:33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以下合称"证券交易所")相关证券监管规则及《广东拓斯达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 1 页 / 共 14 页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本制度中"独立董事"的含义与《香 港上市规则》中"独 ...
拓斯达(30060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12-30 12:33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内幕信息管理, 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证券及期货条例》 (香港法例第 571 章)(以下简称《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IVA 部、《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子公司(包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 股 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本制度所规定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 ...
拓斯达(30060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12-30 12:33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条 为加强对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 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附录 C3《上市发 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以下简称"《标准守则》")及附录 C1《<企 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 章)(以下 简称《证券及期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广东拓斯达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