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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斯达: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1 15:12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5-062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 ——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将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公司 201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关于核准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 监许可〔2017〕36 号),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1,812 万股,增加注 册资本 18,120,000.00 元, ...
拓斯达: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1 15:12
Core Viewpoint - The document outlines the management system for the resignation of directors and senior management at Guangdong Tosstar Technology Co., Ltd, aiming to ensure stable corporate governance and protect shareholders' rights [1][2]. Group 1: General Provisions - The system applies to all directors and senior management resigning due to term expiration, resignation, dismissal, or other circumstances [1]. - The regulations are based on relevant laws, regulations, and the company's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1]. Group 2: Resignation Circumstances - Directors can resign before their term ends by submitting a written resignation report, which takes effect upon receipt by the company [2]. - If a director's term expires without re-election, they automatically leave office on the day a new board is elected [2]. Group 3: Responsibilities During Transition - Directors and senior management must hand over all relevant documents and files within five working days after resignation [3]. - If a departing director or senior management is involved in significant matters, an audit committee may initiate a departure audit [3]. Group 4: Post-Departure Responsibilities - Directors and senior management have a two-year obligation to uphold their duties to the company and shareholders after leaving [4]. - The company can require a written plan for any unfulfilled public commitments made by departing directors or senior management [4]. Group 5: Accountability Mechanism - The board of directors will review any breaches of commitments or duties by departing personnel and may pursue compensation for losses incurred [5]. - Departing personnel can appeal the board's decisions regarding accountability within fifteen days [5].
拓斯达: 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1 15:12
(一)根据资产减值准备测试结果,2025 年半年度(2025 年 1 月 至 6 月)需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主要为存货、合同资产、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商 誉,详细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5-063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相关规定,现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 准确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 ...
拓斯达: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1 15:12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 的产生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研究、拟定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推 荐适任人选,对董事和高管人员的人选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 职责,其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协助董事会秘书处理提名委员的日常事务,包括 日常工作联络和提名委员会会议的组织筹备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以下简称"委员")为 3 人,其中 2 人为独立董事。 第六条 委员由董事长 ...
拓斯达: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1 15:12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 职责,其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协助董事会秘书处理战略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包 括日常工作联络和战略委员会会议的组织筹备等。 第二章 成员及召集人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以下简称"委员")为 3 人,全部由董事组成, 其中至少 1 人为独立董事。 第六条 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 1/3 以上提名,并由 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公司投资决策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拓斯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 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 ...
拓斯达: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1 15:12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审计部负责处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包括日常工作联络和审计委员会会 议的组织筹备等。 第二章 成员及召集人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以下简称"委员")为 3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 计委员会成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发挥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 权。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 ...
拓斯达: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1 15:12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 ...
拓斯达: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1 15:12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本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并保证所 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不能保证披露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 应 ...
拓斯达: 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1 15:12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防范财务风险,提高 公司经济效益,维护股东权益,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是监督、检查会计工作质量的基本标准。子公司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各 自的财务管理细则,报公司同意后实行。 第三条 公司财务管理的目标是充分发挥公司整体优势,有效利用公司资产, 优化资源配置,防范财务风险,以合理的成本和资金投入,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第四条 本公司实行"统一制度、独立核算、分级负责"的财务管理办法,建 立以公司总部财务部为中心,对子公司财务部进行业务指导,各子公司财务部就 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及会计核算承担全部责任的财务核算管理体系。 第五条 本公 ...
拓斯达: 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1 15:12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建立健全投资者投诉处理机制,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司信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 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依法切实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的首要责任,完善投诉处理机 制,妥善处理投资者诉求。 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发生的纠纷,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处理投资者涉及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公司治理、 投资者权益保护等相关的投诉事项。公司客户、员工及其他相关主体对公司产品 或服务质量、民事合同或劳资纠纷、专利、环保等生产经营相关问题的投诉不属 于本制度范围。 第二章 工作机制 第四条 公司向投资者公开投诉受理渠道,包括:电话、信函、传真、电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