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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特奇(300608)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12 12:00
| 证券代码:300608 | 证券简称:思特奇 | 公告编号:2025-034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054 | 债券简称:思特转债 | |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 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25 年 6 月 6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飞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
思特奇(30060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2 11:46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及子公司不得对外担保,也不得相互提供担 保。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可能产生的债务风险,并 应当对违规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工作, 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保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思特奇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 第 ...
思特奇(300608)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2 11:46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 9 第一条 为完善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 司经济行为,提高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信息披露 的可靠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 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及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的 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 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 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 ...
思特奇(300608) - 《公司章程》(2025年6月)
2025-06-12 11:46
章 程 2025 年 6 月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原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北京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 取得营业执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8633062121U。 第三条 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1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 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855,000 股,于 2017 年 2 月 13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6 号 14 层 邮政编码:100086。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3,122.9052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思特奇(30060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12 11:46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董事会秘书下设证券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证券部的 工作。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 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 资料和信息。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深交所报 告。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1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进一 步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和权限,更好地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和《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对公司负有诚 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 ...
思特奇(30060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2 11:46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 数并担任召集人,其中审计委员会应当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且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六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 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 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 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
思特奇(300608) - 《重大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2 11:46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交易的集中管 理,规范公司交易行为,建立行之有效的决策与运行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交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 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提供财务资助(含 委托贷款);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租 入或者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者 受赠资产;债权或者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 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 易。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交易决策制度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
思特奇(30060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12 11:46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的,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为行使其职务;主任委员既不 履行职务,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务的,任何一名委员均有权将有关情况向公 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主任委员职务。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不再具备《公司 章程》规定的独立性的,自动失去提名委员会委员资格。 1 第一条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及《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或"委员会"),并制 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公司董事 ...
思特奇(300608) - 《对外投资与资产处置管理办法》(2025年6月)
2025-06-12 11:46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与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投资与资产处置行为。 第二章 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的审查 第二条 对外投资与资产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必须符合国家和地区产业发展方向及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经营业务发 展的要求; (三)必须坚持高效益低风险优先的原则; (四)必须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对外投资与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 投资行为及资产处置行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维护股东和 公司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北京思特奇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降低公司及子公司在组织资源、资产、投 资、处置等经营运作过程中的风险,保障资金运营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提高公司 的抗风险能力 ...
思特奇(300608) -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12 11:46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的,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为行使其职务;主任委员既不 履行职务,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务的,任何一名委员均有权将有关情况向公 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主任委员职务。 第六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自动失去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资格,并由 董事会根据本议事规则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1 第一条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 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 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