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aRui(30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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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瑞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2024-01-03 08:44
证券代码:300626 证券简称:华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1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胜克换向器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胜克")于近日取得由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财政 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体情况如 下: 证书编号:GR202333100346 发证日期:2023 年 12 月 8 日 有效期:三年 本次系宁波胜克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再次认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规定, 宁波胜克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再次认定后,将连续三年(2023 年至 2025 年)享 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宁 波胜克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1月4日 ...
华瑞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相关人员收到宁波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23-12-26 08:11
证券代码:300626 证券简称:华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0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相关人员收到宁波证监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孙瑞良及相关 人员张依君于近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孙 瑞良、张依君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35号),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内容 "孙瑞良、张依君: 你们于2020年9月 ...
关于对华瑞股份的监管函
2023-12-14 02:27
你们作为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瑞股份") 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 2020 年 9 月 11 日与梧州市东 泰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时,承诺华 瑞股份当时现有业务(以下简称"现有业务")在 2021 年度、 2022 年度、2023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500 万元、 3,000 万元、4,500 万元,合计不低于 10,000 万元,且 2021 年、2022 年及 2023 年披露的年度报告中经审计的当年度经 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不低于当年度净利润,若华瑞股 份在业绩承诺期间任一年度净利润未达到承诺业绩,你们应 当在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向华瑞股份进行 现金补偿,补偿款金额为"现有业务"当年承诺净利润与当 年实现净利润的差额。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大华核 字[2023]0011380 号),2022 年度,华瑞股份"现有业务" 1 最终实现净利润 22,188,948.33 元,未能完成 2022 年度承 诺业绩。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你们需要向华瑞股份 补偿现金 7,811,051. ...
华瑞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7 09:54
证券代码:300626 证券简称:华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7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出租子公司闲置房产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子公司部分闲置房产用于出租获取收益,不会对 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补充审议出租 子公司闲置房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以微信、电 话的形式将会议通知及材料送达公司各位监事。2023 年 12 月 7 日,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张永田先生主持,应出 ...
华瑞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7 09:54
证券代码:300626 证券简称:华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6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3年12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 12月4日以电话、微信方式发出。本次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 由董事长张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出租子公司闲置房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
华瑞股份: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2-07 09:54
经审阅,我们认为: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 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在 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公司资金,提高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子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为公 司购买理财产品提供有力保障;本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 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度累计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单日投入余额不超过 5,000 万元。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 ...
华瑞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7 09:54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 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 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 遵照本制度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 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 ...
华瑞股份: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7 09:54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效率,明确决策责任,确保决策科学,保障 公司的合法权益及各项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赢利或保值增 值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二)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三)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对外投资方式。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五 ...
华瑞股份: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07 09:54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 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选择公司董事、总经理以及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华瑞 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 施细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2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 董事委员担任,召集人在成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 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成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 责,也不指定其他成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成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 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成员履行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任 ...
华瑞股份: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07 09:54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与职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条 为适应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加强决策科学性和决策 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华瑞 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董事会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并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本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五条 委员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本委员会成立时第一届委员由公司董 事长提名),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本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职务,为使本委员会的 人员组成符合本实施细则的要求,董事会应根据本实施细则第五条 规定及时补足委员人数,补充委员的任职期限截至该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