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oDaan(30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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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达安: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3-12-26 14:08
证券代码:300635 证券简称:中达安 公告编号:2023-113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其他说明 上述制度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上述相关制 度全文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相 关制度进行修订、制定。 | 序号 | 制度名称 | 是否需要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 类型 | | --- | --- | --- | --- | | 1 | 《总裁工作细则》 | / | 修订 | | 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 / | 修订 | | 3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 ...
中达安: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6 14:08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 至第四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
中达安: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6 14:08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 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提高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 人的法制、自律意识,杜绝内幕交易、股价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证券市场 "公 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主要 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 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此项职责,董事会办公室作为公司内幕信息监督、管理、 登记及备案等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 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录音 (像)带及光盘等涉及 ...
中达安: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6 14:08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 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下属公司(指公司的分公司及公司直接或间接 控股比例超过 50%的子公司或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下同)的信息收集 和管理,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 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 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主体,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告知董事长、 董事会秘书和总裁(总经理)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 ...
中达安: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6 14:08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选任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 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及 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相关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 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 ...
中达安:关于与认购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2023-12-26 14:08
证券代码:300635 证券简称:中达安 公告编号:2023-111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认购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将《原协议》 "二、认购数量、认购价格及认购款项支付"项下内容修改如下: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济南历控帝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历控帝森")签署《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 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 议》")。 一、《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发行人):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认购人):济南历控帝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2023 年 12 月 25 日。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1 认购数量:乙方同意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不超过 26 ...
中达安: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6 14:08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建立 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年度报告 信息披露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相关制度,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 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二)公司的资产构成及发生的重大变动情况;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其他主管部门关于年度 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培训活动。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备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资格,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 ...
中达安: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12月制定)
2023-12-26 14:05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 财务信息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达安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1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下 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再单独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选聘进行财务报表审计业 务、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选聘其 他专项审 ...
中达安: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3年12月制定)
2023-12-26 14:05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资金的行为,进一步维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 权益,建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中达安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行的 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1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关联方,与《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具有相 同含义 ...
中达安: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6 14:05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的质 量,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及《中达安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公司待披露信息的收集、传递、整理、 归类、披露、考核等信息处理的每个环节。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本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 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息"), 并应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