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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体育(300651) - 市值管理制度
2025-08-08 08:31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市值管理,切实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投资者利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 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标与基本原则 第三条 市值管理旨在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 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生产力 的培育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 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上 市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上市公司质量。 上市公司质量是公司投资价值的基础和市值管理的重要抓手。公司应当立足 提升 ...
金陵体育(300651) - 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8 08:31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对外担保行为,严格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股东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 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股子公司指 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所有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保证, 或以公司自有资产为他人提供抵押和质押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应当比照担保的相关规定执行,以其提供的 反担保金额为标准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 ...
金陵体育(300651)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08 08:31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 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促进规范运作和健 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系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权,或者持有其股权 在 50%以下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组织、 资源、资产、投资和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 能力。 第四条 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规范运作要求,行使对子公司的重 大事项管理,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五条 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 效地运作企业法人财产。同时,应当执行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六条 公司的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该子公司应参照本制度,建立 对其下属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 第七条 对公司及 ...
金陵体育(300651) - 关联交易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8 08:31
第二章 关联交易的基本原则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公司行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关联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 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 (一) 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 外); (三) 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 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五) 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 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 赠与或受赠资产; (八) 债权或债务重组; (九) 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 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 ...
金陵体育(30065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08 08:31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 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监管指引 2 号》")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上市规则》《监管指引 2 号》中规定的 暂缓、豁免情形的,公司自行审慎判断暂缓或豁免披露,并接受证券交易所对有 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子公司。 第二章 适用情形与条件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商业 秘密、商业敏感信息,按照《上市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引致不当竞 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该信息。 ...
金陵体育(300651)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8 08:31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含续聘、改聘)的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以及 其他能够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的选聘方式,以保障选聘工作能够公平、 公正进行。 公司不得在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下列条件: (一)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中国证监会、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开 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 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与控制制 度; (三) 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 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 能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 的社会声誉 ...
金陵体育(300651)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8 08:31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保持核心 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有效地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 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 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股东会负责审 议董事的薪酬。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和分配;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 ...
金陵体育(30065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08 08:31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董事会对高级管理层的有效监 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 事会的职权,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 制,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立工 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会任命三名董事会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 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当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委员担任,非独立董 事委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
金陵体育(30065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08 08:31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当主任委员不能或 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 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 ...
金陵体育(30065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8 08:31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 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 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 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 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的持续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并运用金融和市场营销的原理加强与投 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实现公司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