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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天鸿(30065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9-26 09:01
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会应当 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名 单和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公司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主 要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 管理事宜;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子公司的负责人为其管理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责 人,并负责其涉及内幕信息的报告、传递等工作;证券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的日常工作管理部门。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 ...
世纪天鸿(300654)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9-26 09:01
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 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充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出现、发生或者即将发生可 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或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 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责任人应当及时履行内部报告程序,第一时 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报告义务人保证所提供的 相关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其他可能接触重大信息的相关人员。 报告义务人应根据相关法规和本制度,在发生或即将发生与公司相关的重大 事件时,及时告知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 ...
世纪天鸿(300654)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9-26 09:01
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证券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 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 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 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 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 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的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 律、行政 ...
世纪天鸿(300654)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9-26 09:01
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权、职责,规范 总经理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对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有约束力。 第二章 任职资格及任免程序 第四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决策能力和行政执行能力; (二)具有知能善任、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内外关 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相关行业 的生产经营业务,并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 ...
世纪天鸿(30065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9-26 09:01
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二章 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将其 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 事项等进展情况,如该买卖行为可能存在不当情形,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书面或 电话通知拟进行买卖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提示相关风险。 第六条 因公司发行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情形,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做出附加转让价格、附加业绩考核条件、设定限售等限制性 条件的,公司应当在办理股份变更登记或行权等手续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 将相关人员所持股份登记为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行为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
世纪天鸿(300654)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9-26 09:01
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之一的; (二)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期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 36 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 职权,并获取相应的报酬。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如下: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五)最近 36 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六)法律规定、证券交易所认定或《公司 ...
世纪天鸿(300654)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9-26 09:01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的 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 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 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可以设副 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均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其中,独 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 1/3,且至少包括 1 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中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1 名。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 ...
世纪天鸿(300654)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09-26 09:01
第一条 为加强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 理财业务管理,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持 合理的流动性和资金收益,强化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章 基本定义及规定 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含 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 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委托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期货公司、资产 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投资的行为,包括购买或投资银行理财产品 ...
世纪天鸿(300654)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9-26 09:01
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 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 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 ...
世纪天鸿(300654)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9-26 09:01
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 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四条 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 上不能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 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 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