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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gbo Runhe High-Tech Materials (30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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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禾材料(30072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1 11:02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于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应视 同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应按照本制度执行。 1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保证 公司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 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包 括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第四条 公司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 ...
润禾材料(30072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1 11:02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 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11 月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认定和责任追究应参照 本制度的执行。 第二章 责任的认定及追究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 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 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 差错的情形。 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 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 第一条 为了提高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监督管理力度,提高年 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合规性,根据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及《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 职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导致重大差错的情形,对公司造成重大 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 ...
润禾材料(300727) - 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1 11:02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安全、经济、 便捷的股东会网络投票服务。 公司股东会现场会议应当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召开。 第四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股东会网络投 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 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第二章 网络投票的准备工作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在股东会通知中,应当对网络投票的投票代码、投票简称、投 公司可以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收集汇总现场投票数据,并委 托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合并统计网络投 票和现场投票数据。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行为,便于股东行使表决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
润禾材料(300727) - 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1 11:02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媒体等特定对象之间的 信息沟通,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 机制,树立和维护良好的企业形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此制 度。 第二条 公司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 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下列信息: (一)与公司业绩、利润分配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财务业绩、盈利 预测、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二)与公司股票发行、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三)与公司收购兼并、资产重组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四)与公司经营事项有关的信息,如开发新产品、新发明,订立未 来重大经营计划,获得专利、政府部门批准,签署重大合同; (五)与公司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有关的信息; (六)应予披露的交易和关联交易事项有 ...
润禾材料(300727)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11月)
2025-11-21 11:02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行为规范 2025 年 11 月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一条 为了引导和规范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宁波润禾高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规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和信息披露相关 工作。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50% 的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未超过50%,但其持有的股份所享 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四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 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 ...
润禾材料(300727)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1 11:02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及子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 助,参照本制度执行。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 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 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情形除 外。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 等、自愿、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
润禾材料(300727)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年11月)
2025-11-21 11:02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1 月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作为委员会召集人,由独立董事委员 担任,负责召集、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的二分 之一以上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 满,可以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其 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辞去委员职务。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者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时, 在新成员就任前,原成员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应尽 快选举产生新的委员。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委员须为公司独立董事。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1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程序,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增强 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优化董事会的组成人员结构, 公司特决定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 ...
润禾材料(30072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1 11:02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获取未来收益为目的,将现金、实物、 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其他组织或个人的行为,包括投资设立 子公司、投资参股公司;向子公司、参股公司追加投资或增加注册资本; 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股权收购;委托理财等。 公司不得成为对所投资的企业或项目承担连带责任的投资人。 1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投资活动的管理,保证对外投资活动的规范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切 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所有的对外投资行为。子公司对外投资需事先经公司批准后方 可进行。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活动实施指导、监督及管理。 第四条 公司所有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 ...
润禾材料(30072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2025-11-21 11:02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时间。 以上申报数据视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深交所提交的将其 所持本公司股份按相关规定予以管理的申请。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间委托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向 深交所申报其个人及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等)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担任职务、身份证件号码、证券账户、 离任职时间等): (一)新任董事在股东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新 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 2 个交易日内; (二)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已申报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后的 2 个交易日内;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信息申报与披露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办法第十 七条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及所持公司股份的数 第一条 为规范对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 管理程序,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
润禾材料(30072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1 11:02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1 月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包括 3 名独立董事和 1 名职工代表董事。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不设副董事长。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 数选举产生。 1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议事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的水平,保证公司生产 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宁波润禾高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