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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gbo Runhe High-Tech Materials (30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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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禾材料(300727)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2025-11-21 11:02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 | | 2025 年 11 月 | | | 第一章 总则 公司由其前身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公司 在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91330226725159588E。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 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1 第一条 为维护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440 万股, 于 2017 年 11 月 27 日在深圳 ...
润禾材料(300727)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1 11:02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审批权限与执行程序 第六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按如下权限进行审批: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决策及执行过程中的风险,提高投 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宁波润禾高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 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 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 为。 第三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 增值"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前提条 件。 第四条 公司用 ...
润禾材料(30072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1 11:02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设立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解聘及任职资格 1 第一条 为了明确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秘书 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与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应当聘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协 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五条 董事会秘 ...
润禾材料(300727)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1 11:02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5 年 11 月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具有会计专业人士身份的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 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1 第一条 为完善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 运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充分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和董事会议题内容,在 ...
润禾材料(300727)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2025-11-21 11:02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25 年 11 月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 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管理办法》")。 第五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下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 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者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管 理办法》。募集资金投资境外项目的,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投资于境外项 目的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规范性,并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中披 ...
润禾材料(300727) -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1 11:02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1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突发事件范围 2 第一条 为提高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处置 突发事件和保障生产经营安全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 件及其造成的损害,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稳定,保障广大 投资者合法利益,促进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宁波润禾高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 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或可 能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的声誉、股价产生严重影响 的、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三条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 ...
润禾材料(30072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1 11:02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 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1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负责人,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 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定义 2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完善内外部信息知情人管理事务,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 避免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登记和报 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 ...
润禾材料(300727)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1 11:02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1 月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会成员组成,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公司董 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1 第一条 为提高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能力,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程序, 公司董事会特决定设立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依照《公司章程》和董 事会授权履行职 ...
润禾材料(300727)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1 11:02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公司审计部配置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审计部应当根据公司 规模、生产经营特点及内审工作需要配备合理的、符合内部审计工作要求的专业 人员。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审计部设负责人1名,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审计部负责人的考核。 审计部的负责人必须是专职审计人员。 第六条 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 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七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者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 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审计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审计部的工作。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 ...
润禾材料(300727)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1 11:02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工作质量,规范外部信息的报送和使用 管理,确保公平信息披露,杜绝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其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及公 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 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可能或 者已经产生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财务数据以及正在策划、编制、审批和披露期间的重大 事项。尚未公开是指公司董事会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 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者网站上正式公开发布。 第四条 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报送 信息的日常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