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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电路(300739) -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4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提高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法制、自律意识,杜绝内幕交易、股价操纵等违法行为,维护 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明 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部信息的管理工作,董事会全体成员对内幕 信息管理负有责任。 第三条 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内幕信息 管理工作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 送事宜。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或授权,本制度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以 任何形式向外界泄露 ...
明阳电路(30073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4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 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综合考 虑服务质量和成本效益,并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报经董事会 和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 ...
明阳电路(300739)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4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年报编制 和披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 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一)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包括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净利润的同 比变动情况及引起变动的原因、非经常性损益的构成情况; 第六条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独立董事就审计计划、审计小组的人员 构成、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以及本年度的审计重点与年审注 ...
明阳电路(300739)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4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 事填补因其辞任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 ...
明阳电路(30073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4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以下简称"《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应 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 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
明阳电路(300739) - 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4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1 | | |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管 理,保证财务管理工作的依法合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 "《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财政 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及公司对会计工作 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的下属子公司,在政府有关法规条款发 生调整时和公司内控管理需要时,需及时修订或以补充规定说明。 第三条 本制度是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工作,规范会计确认, 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使公司的会计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公允地处理会计事项,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维护股东权益,并接受财税机关的 检查和监督。公司应切实做好财务管理各项基础工作,建立健全 ...
明阳电路(30073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4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审计制度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 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 部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为董事会有关决策提 供咨询或建议,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审计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 中独立董事二名,由独立 ...
明阳电路(30073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4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会提名表决通过。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 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 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 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战略委员会委 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得 被无故解除职务。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指定新的委员人选。在战略委员会委员人数达 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战略委员会暂停行使本规则规定的职权。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 略的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 ...
明阳电路(30073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4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人员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 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拟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 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 人。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提名表决通过。 1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 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规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八条 委员会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及 ...
明阳电路(300739)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4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监 督和风险控制,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保障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生产经 营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要求,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和《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审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 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财务收支、财务预算、 财务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以及建设项目或者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 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和评价工作,以促进公司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内审部依照内部审计制度的要求,认真组织做好内部审计工作,及 时发现问题,明确经济责任,纠正违规行为,检查内部控制程序的有效性,防范 和化解经营风险,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公司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实 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和子公司主要负责人支持、保护内审部和审计 人员履行内部审计职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内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