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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锐科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8-09 11:17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关于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八月 北京 • 上海 • 深圳 • 广州 • 武汉 • 成都 • 重庆 • 青岛 • 杭州 • 南京 • 海口 • 东京 • 香港 • 伦敦 • 纽约 • 洛杉矶 • 旧金山 • 阿拉木图 Beijing • Shanghai • Shenzhen • Guangzhou • Wuhan • Chengdu • Chongqing • Qingdao • Hangzhou • Nanjing • Haikou • Tokyo • Hong Kong • London • New York • Los Angeles • San Francisco • Almaty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致: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
欣锐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8-09 11:17
证券代码:300745 证券简称:欣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4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9 日(周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8 月 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9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 3370 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 3 号楼栋 35 层公司会议室 4.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壬华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欣锐科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8-01 09:24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的公司 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5.11 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4-007)、 《回购报告书》(2024-01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 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 ...
欣锐科技: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4年7月)
2024-07-23 08:58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交易所 报告。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的指定联络 人。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 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 关资料和信息。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一)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相应的财务、法律、金 ...
欣锐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23 08:58
证券代码:300745 证券简称:欣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0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告知,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 3370 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 3 号楼 35 层公司会议室召 开。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与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采取现场表决。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现场表决方式出席监事 3 名。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琼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购买不超 过 8.4 亿元(含本数)的理财产品。该额度自本议 ...
欣锐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7-23 08:58
证券代码:300745 证券简称:欣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2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9 日(周五)下午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8 月 9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9 日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 间为 2024 年 8 月 9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4 年 8 月 9 日(周五)14:30 在深圳市南 山区留仙大道 3370 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 3 号楼 35 层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
欣锐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23 08:58
证券代码:300745 证券简称:欣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9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告知,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 3370 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 3 号楼 35 层公司会议室召 开。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与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采取现场表决与通讯 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会议的董事 4 名,分别为任俊照、陈丽红、李玉琴、谭岳奇。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壬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购买不超过 8.4 亿元(含本 数)的理财产品。该 ...
欣锐科技: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4年7月)
2024-07-23 08:5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 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信息披露 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会应当 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名单和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公司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 织实施、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 ...
欣锐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7月)
2024-07-23 08:58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明确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流程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保证财务信息质量,维护股东 利益,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证券监督管 理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遵 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 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公司不能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公 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相关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 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
欣锐科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7-23 08:58
关于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作为深圳欣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锐科技"或"公司")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对欣锐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39 号)文,同意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7,420,103 股,发行价格为 36.33 元/股。根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I10559 号),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59,472,341.99 元,扣除本次 发行费用人民币 20 ...